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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法院温情调解守护未成年人权益
本报讯(通讯员 龙郴)“太感谢你们了,这个事情拖了两年多,今天终于解决好了!”7月15日,锦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发的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事后,当事人家属将一面印有“心系当事人,促和为己任”的锦旗送至该院,表达了对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高效调解案件、为民解忧的由衷感谢。
2023年11月份,小张在锦屏县三江镇某小区玩耍时与小杨和小陆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双方因误解一时冲动升级为肢体冲突,致使小张身体受伤,前往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小张的家长就小张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与对方家长一直协商未果,遂将小杨和小陆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家长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2026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卷材料后,敏锐地意识到该案纠纷的根源在于青少年冲动行为,重点不在于判决,而在于化解矛盾纠纷、教育引导。在征得双方家长同意调解的意见后,便立即委派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家长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及特邀调解员凭借多年的司法经验,对双方当事人家长耐心疏导,释法明理,详细地讲解了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赔偿的标准和依据。同时,从情理出发,反复协调双方的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数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家长的态度逐渐缓和。
最终,在承办法官及特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家长达成了和解。小杨和小陆的父母表示孩子因小事发生矛盾而打架,自己的孩子给小张及小张父母带来了伤害,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让自己的孩子认识到犯错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小张父母表示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释法明理认识到自己孩子也存在错误,同意适当降低请求金额,最终,双方家长握手言和,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由小杨及小陆父母当庭支付小张父母10000元赔偿金,双方家长一致表示今后会加强对孩子的引导,与同学互帮互助,友爱相处。
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是责任更是使命。下一步,锦屏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为宗旨,以宣传预防、教育引导、柔性处理等方式妥善化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寻求案件最优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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