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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检察院“三个意识”强化刑罚交付执行检察监督
  ■ 通讯员 肖明艳
  督促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30余人,督促纠正执行刑期计算错误4件,针对交付执行违法提出监督意见20余件……
  2023年以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靠前发力,转变思维理念,不断深化与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的联动协作,确保依法、规范收押被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强化监督意识,推动监督流程全覆盖。该院将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纳入常态化监督范畴,对案件判决生效到交付执行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刑罚执行的及时性和规范性。重点监督审前未羁押被判处实刑罪犯的交付执行情况,防止因逮捕证、收监执行文书未及时送达导致罪犯未被交付执行;关注患病罪犯、老弱病残罪犯的交付执行情况,防止看守所因监管困难而随意扩大拒收范围,导致刑罚执行受阻。对审判机关的法律文书开展规范性监督检查,发现法律文书错漏或刑期计算错误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的法律文书内容准确无误。
  强化协作意识,多措并举形成监督合力。在内部协作上,加强与刑事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的沟通,主动了解案件诉讼进程,便于第一时间发现监督线索;对外协作上,强化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各自职责,规范工作要求,及时掌握案件判决及交付执行进展情况,发现并研究解决刑罚交付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法律监督手段,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交付执行中的违法或不规范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交付执行不及时、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多渠道实现监督覆盖。
  强化数字意识,智能化提升监督能力。针对刑罚交付执行检察工作中监督线索发现难、工作碎片化、监督质效不佳等问题,该院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实用,发挥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平台优势,自行研发“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裁判执行文书违法监督模型”,通过调取内外部数据进行智能运算,实现了对人民法院送达执行文书常态化监督,拓展了监督线索的发现渠道。通过对应用数字监督模型筛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法精准提出书面监督意见,促使审判机关依法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确保刑罚执行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及罪犯的合法权益,大大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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