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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并抽头渔利 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本报讯(记者 贾华)息烽县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一宗开设赌场案件,三名被告人因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受到法律的严惩。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6月,被告人吴某甲向被告人吴某乙提出共同开设赌场,吴某乙表示同意,后二人共同出资在息烽县内某地开设麻将馆,组织袁某某等人在麻将馆内进行赌博,并抽头渔利。期间,吴某甲、吴某乙每人分别获利5万元左右。后因被人举报,麻将馆暂时关闭。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被告人吴某乙、孙某经商议后又继续以同样方式开设麻将馆,组织林某等人进行赌博,并抽头渔利5万余元进行平分。案发后,吴某甲、孙某主动上缴部分违法所得。
  息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孙某以牟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处罚。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具体量刑情节,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九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法官提醒:赌博是社会毒瘤之一,可能导致打架斗殴等案件。赌输后还可能四处借钱,甚至盗窃、抢劫。赌局背后还存在骗局和圈套,多少家庭因赌博而家破人亡。告诫广大群众以此案为戒,远离赌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财富观,别给自己的人生添“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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