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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一案促两企双赢
凯里市法院成功调解“凯里红酸汤”地理标志产品侵权纠纷案
  ■通讯员 吴华珊 杨森
  4月25日,凯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凯里红酸汤”地理标志产品侵权纠纷案——黔东南州凯里红酸汤产业发展协会诉省外某公司侵权案。一方面实现了依法保护“凯里红酸汤”地理标志,实质性化解侵权之争,另一方面促成了案涉两地企业间走向一条“凯里红酸汤”产业发展互利共赢之路。
  该案的圆满调解,不仅开创了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的司法调解新模式,也是贵州法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抓产业抓项目抓招商决策部署的生动体现。
  众所周知,“凯里红酸汤”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是黔东南酸汤的代表,具有开胃,健脾,增强食欲的作用,其味道鲜美,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
  3月10日,凯里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黔东南州凯里红酸汤产业发展协会诉被告省外某公司“凯里红酸汤”地理标志产品侵权纠纷一案后,该院分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赵斌具体承办。
  一方面,立即向原告深入沟通了解,感受到原告对“凯里红酸汤”地理标志产品的迫切维权保护需求。原告表示,“如果被告及时采取措施停止侵权,致歉态度诚恳,则同意通过调解方式实质化解侵权纠纷,减轻各方企业诉累。”
  另一方面,在无法联系被告的情况下,办案法官直赴被告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3月21日,办案法官在被告企业所在地送达时了解到,被告是一家集当地特色火锅底料、麻辣鱼等调料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企业,公司旗下打造多个餐饮知名品牌,全国门店超过300家,生产的火锅底料在天猫、抖音等平台销售量较大。办案法官向被告负责人释明“凯里红酸汤”属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受法律保护及侵权的法律后果,并向被告送达了《凯里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先行停止侵权提醒书》。
  被告负责人向承办法官表示,该公司确存在生产标注本公司商标品牌的凯里红酸汤,并在淘宝、天猫、抖音等平台销售,没有意识到“凯里红酸汤”属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受法律保护,愿意主动立即停止侵权,自愿承担相关维权损失费,并向法院复函已经停止生产、销售“凯里红酸汤”地理标志产品侵权行为。
  “该案涉及贵州黔东南与省外两地企业在‘凯里红酸汤’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纠纷,如果既能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凯里红酸汤’地理标志产品的有效保护,减轻各方诉累,又能推动渝黔两地企业间深度合作,促进‘凯里红酸汤’产业跨区域发展壮大,那么将取得企业、行业协会乃至市场的多方共赢。”办案法官认为。
  于是法官召集原、被告双方负责人到凯里市人民法院开展诉中调解工作,通过法官居中用心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坦诚沟通,被告主动对自己的侵权行为致歉,原告当即表示理解、接受;双方逐一对诉讼请求事项达成和解协议,并就“凯里红酸汤”产业发展达成了意向性的合作框架。
  事后,双方企业还告知法官,近期正就“凯里红酸汤”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销售合作、宣传合作、酸汤菜品开发等领域进行深度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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