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交安
第05版:教育周刊
第06版:教育周刊
第07版:国内
第08版:文艺
标题导航
周慈顺:用生命微光照亮学生前行道路
从“忐忑”到“雀跃”
道真:庭审进校园 法治护青春
兴义:3000名师生云端学法
金沙县沙土镇:万名师生沉浸式体验红色文化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道真:庭审进校园 法治护青春
■记者 张永霞
“现在开庭!”4月9日15时,随着法槌声响,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道真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开审理。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旁听席上,坐着道真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的500余名师生。
“我知道对方通过我的银行卡将来源不明的钱转移”“我自愿认罪认罚……”法庭上,张某如实供述。
2023年3月,张某接到好友电话,称到广东提供银行卡给他人刷流水即可获得高额报酬,张某因缺钱表示同意。随后,张某从道真赶往广东,在明知对方利用其银行账户转移犯罪资金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及密码等提供给对方操作,涉诈骗资金20万元,张某非法获利4000余元。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指控犯罪的证据,并结合案情开展法庭教育。
通过庭审,张某认罪悔罪。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到学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目的是提醒学生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忌贪图小利而误入歧途,成为网络犯罪的‘工具人’,教育大家增强反诈防骗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
4月10日15时,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刘某某盗窃案在该县第三中学依法公开审理,4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庭审。
刘某某自2016年起,就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最长刑期达四年六个月。今年1月初,刘某某从铜仁市松桃自治县出发,沿途寻找盗窃目标,途经道真自治县忠信镇、务川自治县浞水镇时,见人烟稀少,便穿戴好事先准备的外套和手套,采取遮挡监控、翻墙等手段进入村民家中盗窃,共盗走现金5700余元。
“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上,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充分举证、质证,刘某某当庭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和量刑意见,当庭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沉浸式学法,零距离普法。将两起真实刑事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校园,为近千名师生带来震撼心灵的法治教育课,是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与教育部门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沟通会商机制,推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同时,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召开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联席会,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机制,及时发现、阻断、干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抓住青少年这个“重要对象”,扩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普法讲法内容,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做深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不断加大校园普法力度。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