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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法院:既解“症结”又解“心结”
  ■ 记者 罗翔
  传承弘扬“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是人民法院解决人案矛盾的破题之选。
  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道路上,龙里县人民法院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努力把基层矛盾实质性化解在萌芽状态。畅通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渠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参与度,书写了一个个基层治理的生动故事。
  跑出纠纷实质性化解“加速度”
  “离群众更近,自然就方便帮助群众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龙里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庭长张贵勇说。洗马法庭管辖洗马镇和醒狮镇,由于醒狮镇的8个村(社区)分布零散,元宝村距离法庭将近30公里。从2020年8月8日,龙里县人民法院在醒狮镇设立醒狮法官工作站至今,张贵勇每周二、周四都会到这里,该工作站至今已调解民间借贷纠纷、婚姻纠纷、买卖纠纷约300多件。
  群众路线是“枫桥经验”的本质所在。近年来,龙里县人民法院始终树立司法为民观,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四维调解”(门厅、院落、组寨、综治中心调解)先行“过滤”,助力、指导、支持各类解纷力量发挥作用,促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在村(社区)、镇范围内化解。
  “洗马法庭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加强与镇综治中心工作联动,对调解不成进入法庭的案件,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在诉前、诉中,法官都要引导当事人算好‘风险、亲情、信誉、时间、经济’5笔账。多渠道告知非诉解纷机制‘多、快、好、省’的特点,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洗马法庭提升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及时让案件定分止争探索形成多发性、典型性案件处理思路,并公开相关裁判规则,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做实能动司法。建立常态化业务指导机制,通过“个案指导+类案培训”、旁听庭审、制发指导性案例、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并定期反馈调解协议确认情况、存在问题等措施,提升各类解纷人员的业务能力。
  从2023年以来,龙里县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联动化解案件200多件,驻庭调解员调解纠纷100多件。
  做实群众家门口的“解忧站”
  “法官,我们企业目前确实没有钱,公司能想的办法都想了。我们目前已经着手准备走起诉程序了,许某可不可以再给我们点时间?”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作人员说到。双方就执行款项兑现一度僵持。
  “这样,我们今天把你们三方叫到法官工作站来,目的就是把执行和诉讼这两个问题一起解决了。”龙里县人民法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庭长雷端毅说。司法案件执行难,执行过程中又发现新矛盾。如何有效解决执行难的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有效化解新矛盾?这给法院提出了一个难题。
  近年来,龙里县人民法院办理的“追薪”执行案件在推进执行兑现的过程中,紧紧依靠群众家门口的法官工作站,高效便捷有效地帮助执行人追回案款,同时化解被执行人与第三方即将产生的矛盾诉讼纠纷,充分发挥法院能动作用。
  “群众在家门口走进法官工作站,在这里,立案、调解、法律咨询等多项诉讼服务功能一应俱全。当事人来到工作站,工作人员首先会了解群众具体诉求,帮助群众梳理案件材料,进行立案登记。对于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工作人员会当场引导当事人进入调解程序,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或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快速化解纠纷。”雷端毅说。
  如今,龙里县人民法院法官工作站在实体化运行中,通过多元解纷、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位群众心中,成为辖区群众的“解忧站”,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心坎上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兹在兹。
  2月28日清晨一大早,家住龙里县洗马镇羊昌村水塘寨组陈组长打来电话,激动地说:“张法官,你之前帮我们调解的案件,对方公司拖欠我们的土地租金已经全部已到手了,谢谢法官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2017年3月,原告陈某某等20名村民陆续与被告某生态公司签订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协议约定,原告陈某某等村民将承包的位于龙里县洗马镇羊昌村水塘寨组的土地出租给被告某生态公司发展刺梨产业,租赁时间为30年,租金为每三年一付,每三年按5%递增,以此类推。协议签订后,被告某生态公司在涉案土地上种植刺梨苗,发展刺梨产业,分别向原告陈某某等村民支付了前三年的土地租金。后被告某生态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20年起一直未实际管理案涉土地,导致案涉土地杂草丛生,第二次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某生态公司亦迟迟未向原告陈某某等村民支付租金。原告陈某某等村民多次催收,但被告某生态公司仍未按约定支付案涉土地租金。后原告陈某某等村民诉至龙里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
  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是法院职责所系、百姓民心所盼。张贵勇感慨地说:“今天回过头来看这些案件能够依法化解,关键在于结合地域特色和人民法庭扎根乡村、服务乡村、服务基层的职能作用。”龙里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以“龙乡新‘枫’·公平和‘里’”党建品牌为引领,以“我当一天联户长”活动为契机,走村入寨实地了解案情。同时多次与辖区综治中心、村级调解组织协调对接,进一步厘清该系列案历史脉络,为妥善化解该系列案件奠定了基础。
  如今,龙里县人民法院主动聚焦“三农服务”,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涉农”纠纷有解思维,立足调解优先,在既解“症结”又解“心结”上下功夫,创新推出“枫”调“里”顺工作法,积极促进“涉农”纠纷就地解、快化解。2024年以来,洗马法庭近4成的“涉农”纠纷化解在源头、止争于诉外,“涉农”纠纷诉讼案件调解率达60%。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人民法院的奋斗目标,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龙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彦海表示,在做好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这张试卷上,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交出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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