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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涨价”侵犯消费公平
  ■ 李英锋
  酒店的“瞬间涨价”到底是大数据“杀熟”,还是正常的调价操作引发的巧合?对此,消费者往往难以理解和接受,并质疑酒店的“吃相难看”。酒店“瞬间涨价”之所以广为诟病,备受质疑,主要是因为酒店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巨大的定价信息差,酒店就是利用这种定价信息差,把消费者的知情权甩在了后边,致使消费者不清楚酒店涨价的理由。定价信息差制造的“瞬间涨价”混沌语境中,给酒店的违法侵权操作提供了生存空间。
  酒店服务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酒店自然是有自主定价权。但是,自主定价不等于随意定价,酒店定价必须符合定价的法律规则,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不能随心所欲,不能想怎么涨价就怎么涨价。根据价格法,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无论是人工调价,还是系统调价,都是这个理。
  如果酒店在“瞬间涨价”时,不考虑或不重点考虑成本、供需等因素,而是暗自把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下单倾向、浏览次数等作为调价的主要触发条件,就背离了上述定价规则和逻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相关法律法规已对大数据“杀熟”明确说“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还针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未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未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未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设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罚则。
  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关注酒店“瞬间涨价”现象,并介入调查,如发现酒店存在“看人下菜碟”或其他价格违法行为,该责改责改,该查处查处,该曝光曝光,让违法酒店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释放监管的惩戒、震慑、警示效应,倒逼酒店规范经营,合法定价,诚信定价,公平定价。即便酒店调价公平合理,也应该保障透明度,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有赖于酒店增强自律意识,主动公开调价的过程性信息,也有赖于监管部门、消协、行业协会等教育督促酒店建立完善透明调价机制,公开调价的依据、标准、理由、方式等信息,让消费者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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