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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引发邻里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事了人和
  本报讯(记者 贾华)日前,在息烽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一起邻里之间因漏水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张某某系息烽县某小区房屋租户,所租住房位于一楼。前不久,张某某发现房屋天花板和墙壁开始渗水,并伴有下水道堵塞异味。张某某遂找到楼上六家住户排查漏水原因,最终发现是该栋住宅楼共用的排水主管堵塞导致房屋漏水渗水。
  经沟通,楼上住户一致同意让张某某先自行维修,大家再按照比例平摊维修费用。张某某维修完管道后,却与六名住户因维修费用、物品损失等无法协商一致,经居委会多次调解,也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权益,张某某遂将楼上住户诉至息烽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各被告共同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是住在楼上楼下的邻居,为避免邻里不和,法官决定采用调解柔性司法手段化解该纠纷。
  法官通过电话逐一联系各方当事人。各被告分别以自己没有更改管道、自己未居住在楼栋、自己很少使用等借口,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则表示,不知道各被告是否在这里居住,也不确定他们是否更改管道,但各被告均是楼上的住户,应该由楼上有责任的被告共同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在了解原被告各方想法后,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明晰各方责任,法官与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间,一同前往涉事现场勘验调查渗水点及损害范围等。随后法官引导各被告换位思考,以房屋漏水位置和受损情况为基础,参考相似案例,从财产受损程度、修复的市场价格以及维护邻里和谐等耐心地释法说理,希望大家能秉持邻里互助、友爱的态度来处理此事。同时劝说原告,作为受损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要尊重事实,不能漫天要价,这样不利于纠纷的妥善化解。
  在法官的努力下,当事人之间的情绪逐渐缓和下来。各被告接连表示同意与原告进行调解,原告也当即表示愿意在赔偿数额上作出让步。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各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800元。各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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