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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贵州现代化农业体系研究
  ■王飞
   聚焦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推进贵州现代化农业体系构建
  发展现代农业,关键是要构建三个体系,即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要着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打造集研发、种植、加工、营销、文化、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要着力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强化农业水利、农产品市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增强农业经营活力,重点扶持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建设一批能带动农民、连接市场、引领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一批质量上乘、科技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的特色农产品品牌。
  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会提出:贵州要构建现代化的农业体系,突出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聚焦品种品质品牌做优特色农业,推进农业“接二连三”。贵州作为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要深刻把握贵州农业现代化处于转型发展加速期的阶段性特征,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围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建设目标,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化农业体系。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着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念好“山字经”,种好“摇钱树”,打好“特色牌”。因地制宜发展茶叶、辣椒、刺梨、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延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是,更新生产体系,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用新质生产力带动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融合发展。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快适宜山区地形的小型农机具研发推广,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灌溉设施,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
  三是,培育新型主体,激发农业发展活力。在做强经营主体上加快突破,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提升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护航贵州现代化农业体系构建
  构建现代化的农业体系离不开法治护航。要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是,完善涉农地方立法。要围绕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领域地方立法的科学性,针对贵州构建现代化农业体系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涉及农业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尤其是在农业支持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涉农领域立法要注意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地方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探索性,避免重复立法。开展涉农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结合前述法规的施行情况和配套需求,及时制定配套规范措施,增强农业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促进相关法规的有效实施,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贵州现代化农业体系构建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二是,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规范涉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农业环境、破坏农业生态,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间隔期休药期等违法行为,以及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强对涉农执法工作监督,健全完善涉农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基层进一步落实涉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涉农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三是,强化涉农司法保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推进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保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加大对涉农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保护生态环境“最严密的法治”有效实施,维护农业生态安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依法惩处涉农业投资和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确保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见效。严厉打击侵占、挪用、贪污农业投资资金犯罪行为,促进涉农资金的管理和规范使用,确保农业投资有效利用。依法惩处截留、挤占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确保农业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业补贴真正惠及农民。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案件,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要求,依法办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案件,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及土地经营权抵押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等纠纷案件,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家庭农场培育和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助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增强种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大涉及农业案件执行和对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推进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及时实现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涉及农业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四是,加强涉农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深入宣传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灵活借助农村基层法治宣传阵地、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教育机构)、农村文化礼堂等平台,充分利用农贸会、庙会、各类农村集市等,组织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农业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调解农业领域矛盾纠纷能力。持续推进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依托“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举办农村农业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选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进行宣传推广。
  (作者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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