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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模型助力检察官练就“火眼金睛”
  ■记者 罗翔
  2023年8月,安顺市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的“朱某某行贿案”中发现,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仅8万元,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判处罚金10万元以上,该判决明显不当。
  “基层检察院办案量大,如果单靠人工核查,难以做到监督全覆盖。该案启示我们,可以根据裁判文书中的罚金刑、从业禁止令未按法律规定判罚,以及相关法律文书未按时送达等情形,通过设置相应规则来智能挖掘审判监督线索。”检察官介绍说。
  安顺市两级检察院一体联动,成立“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的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小组,充分挖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中的现有数据,针对相关从业人员因犯特定罪名后不得继续从事相关职业,开庭通知书和当庭宣告的判决书未及时送达,贪污、毒品、盗窃犯罪及其他应当并处或单处罚金错判等情形,研究制定监督规则。
  “该模型数据来源简单,可以直接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系统内抓取,设置规则也相对简单,以超期送达为例,只需要提取当庭宣告案件的相关要素,包括案号、姓名、判决罪名、一审判决书收到日期、一审判决日期等,将上述数据填充到刑事案卡表内,上传后由模型比对即可排查线索。”检察官表示,该模型真正做到了小切口、低成本、大用途。
  经过法律监督模型数据比对,很快就发现了熊某某诈骗案的监督线索。该案一审判决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判决书收到日期却为2024年3月4日,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应当在5日以内送达,该案中的判决书收到日期与判决日期之差已超过5天。
  2024年10月,该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贵州省检察院统筹安排、一体谋划,组织全省刑事检察部门进行培训,全面推广运用。短时间内,共计发现3765条线索,经核查部分线索后已成案41件,其中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件、检察建议书12件,线索移送函1件,抗诉2件,追回罚金20万元。
  回顾2024年,是法律监督模型大推广、大运用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自主研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65个,刑事检察《强制措施不规范情形监督模型》、民事检察《涉企类民事执行常见错误监督法律监督模型》、行政检察《行刑反向衔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模型》、公益诉讼检察《督促精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类案监督模型》等一大批模型在实战应用中脱颖而出,帮助检察官精准发现监督线索,提升监督质效。
  2024年也是法律监督模型收获满满的一年,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等5个基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模型应用和推广评选活动中入选模型应用五十佳优胜单位,安顺市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等3个基层检察院入选模型推广五十佳优胜单位。贵阳市检察机关研发的“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等9个模型在全省政法智能化大比武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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