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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办案不能只走程序,更要走心

  ■记者 李雅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份良心工作,你松一松手,未成年人就有可能继续走向犯罪道路;你拉一拉他,或许就会减少一个社会不稳定因子,挽救一个家庭。”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刘玉表示,“办案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罪错未成年人点亮一盏‘希望灯’,照亮他们的回归路,也为其家庭带去新的希望。”
  作为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最高检个人一等功等殊荣获得者,刘玉长期奋战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一线。“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一分在案内,九分在案外,办案不能只走程序,更要走心。”刘玉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在刘玉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付某某是一名初三的学生。被抓时,距离中考还有3个月。“我接到这个案件后,心急如焚,立马着手社会调查,入户走访。发现该学生虽然平时较为叛逆,学习成绩不太好,但并非不可改造之人,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请求回学校好好学习。”刘玉说,帮教团队最终对付某某作出非羁押决定,并在变更强制措施之后,给付某某安排了社工老师,定期了解其思想和学习情况,要求家长加强对付某某的监管,建议学校加强对付某某的教育。在大家齐抓共管下,付某某成功考入了高中。
  同时,刘玉也遇到过给了机会,但仍然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该依法惩处的还是要惩处,“做到对未成年人宽容但绝不纵容。”
  而对于未成年被害人,刘玉说:“这是检察官办案最牵挂的对象。我们从心理疏导、行为引导、监护指导、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帮助,并探索异地保护协同机制,最大限度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到健康状态。”
  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刘玉也有自己的一套做法和心得。她多次联动教育、医院等组织普法宣讲团,分类专项宣讲预防性侵害活动,开展模拟法庭、检察官职业体验基地、“检察官+社工”法律心理社工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与帮扶工作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努力实现了“一次走访上课、多条线索采集、多个问题解决”的目标。
  刘玉常说:“我的工作就是让孩子向阳而生!每一次看到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被感化挽救,看到孩子们天真烂漫的笑容,我做好一名检察官的决心和信心就更加坚定了。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官,我们要对未成年人负责,对他的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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