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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张翊斌:为高质量立法贡献印江智慧

  ■记者 喻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印江自治县位于铜仁市西部,地处梵净山脚下,依托良好的气候及独特的地理优势条件,这里孕育了许多丰富、珍贵的中草药资源。
  为保护、传承当地民族医药资源,更好地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2024年2月2日,印江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同年3月26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批准,该《条例》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在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服务与管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让我们当地民族医药传承发展有法可依。”据省人大代表、印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翊斌介绍,《条例》的施行是印江自治县人大担当作为,积极开展民族立法工作,推动印江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2024年,印江自治县人大立法工作有序进行,除了完成《印江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制定工作等,还积极配合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收集整理24条意见交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班研究,为高质量立法提供了印江智慧。
  目前,印江自治县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共有3部,分别是《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流域保护条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
  有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灵魂,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
  “立法过程中,我们结合印江实际情况,着眼于解决问题和满足发展需要。通过立法联系点、基层调研等收集社情民意,还通过与相关部门、法律咨询专家等召开座谈会,聆听各界声音,多次修改草案,开展创制性立法,只为保证制定修改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张翊斌说。
  “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是印江自治县人大探索实践,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方式之一。张翊斌表示,接下来,印江自治县人大将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丰富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在立法项目安排上更加注重“小切口”,精准立法选题,为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印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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