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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杨再滔: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 任莉
  在刚过去的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稳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了《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等极具特色的多件地方性法规,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在省人大去年的立法中,我比较关注《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该条例与《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等形成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组合拳,为持续深挖我们省‘红色富矿’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1月19日,参加省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杨再滔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从2007年参加工作至今,在检察岗位上已辛勤耕耘十余年的杨再滔,以“小案不小,件件都是别人的人生,只有倾注情感,才能让司法闪烁伟大的人性光辉”为座右铭,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努力“让每一个公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凭借优异的工作成绩,杨再滔先后获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优秀公诉人、贵州省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
  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杨再滔以“交上一份让人民满意的代表答卷”为目标,积极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尽责,建言献策。结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践,她提出《关于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建议》,并参加立法研讨会。目前,检察公益诉讼法已经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和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她分别就行政复议法和油茶发展条例发表意见,各有1条建议被采纳。
  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所在。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
  谈及贵州人大如何为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针对人大立法工作,杨再滔建议,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注领域立法,特别是引导自治州、自治县探索民族区域立法,使地方性法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适应自治州、自治县经济发展新常态、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与基础,但良法贵在善治,重在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执法者、司法人员的底线要求。”杨再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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