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
妄图偷渡“淘金” 终归梦碎获刑
  ■通讯员 石富丽
  【案情回放】2019年8月,在被告人熊某坤的组织下,熊某坤等10人从贵定北站乘坐高铁至昆明,被告人杨某西从浙江嘉兴南乘坐高铁至云南昆明与前述被告人汇合。汇合后,熊某坤等11人辗转来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山镇边境一村庄,并在“蛇头”的带领下,通过徒步的方式躲避检查,非法偷渡至缅甸。
  熊某坤等11人非法偷渡到缅甸境内后即进入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工作,熊某坤任小组长,其余人员系组员,负责使用“探探”“陌陌”等软件选择中国大陆居民作为诈骗对象。2019年11月,被告人杨某等3人非法偷渡至缅甸,并进入熊某坤所在的诈骗窝点实施诈骗活动。后诈骗公司解散,2019年12月初,因老板邱某逃跑,熊某坤等人离开诈骗公司。近日,贵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偷渡至境外并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法律解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坤组织、拉拢王某等10余人偷越国(边)境,并与诈骗公司商定相关事宜,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熊某坤等11人偷越国境至缅甸后,在犯罪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时间累计已超30日,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熊某坤等12人分别结伙偷越国境,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法院根据上述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自首、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坤等14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8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勿相信高薪境外务工招聘,境外并非“乐土”,也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切莫怀有侥幸心理,冒险违法,最终导致自己陷入法网。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