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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泄愤侵名誉 诉前调解释前嫌
  本报讯(通讯员 梁姜竹)“法官,我兄弟在微信朋友圈发诋毁我的内容,还和我的客户说诋毁我的话。现在客户不跟我合作了,我要他赔偿我的损失!”日前,冯某拿着微信朋友圈的内容和诉状,让清镇市人民法院站街人民法庭法官为其主持公道。
  冯某与冯某某系堂兄弟关系,双方共同经营店铺,约定盈利平分收益。因经营不善亏损,遂进行结算不再经营。后冯某某时常听到“结算给你的钱是不是太少了?你可能被骗了……”等言论。冯某某信以为真,便找到冯某要求补偿钱款。遭冯某拒绝后,冯某某心生愤怒。随后,在微信平台发表针对冯某的不正当言论,并向冯某的客户发表有损冯某信誉的不实内容,造成冯某信誉受损,冯某遂提起诉讼。
  收到诉状后,法庭考虑到双方系堂兄弟,决定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调解员就纠纷的来龙去脉进行梳理,找到矛盾纠纷的起因是冯某某误信他人谗言,认为冯某在坑蒙自己的钱款而产生误会。
  调解员抓住矛盾焦点展开调解,从情、法、理多角度劝导双方互谅互让、珍惜亲情,最终化解了双方矛盾,达成调解协议。冯某某当场撤回在微信平台等发表的有损冯某的言论并赔礼道歉,双方冰释前嫌,该起名誉权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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