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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老船长” 碎了“捞金梦”
  本报讯(通讯员 勾雪)“请法官把我的案子放在网上,提醒大家,境外没有想象中那么好,不要想着偷渡境外就能赚大钱,以后我会勤恳工作,踏实做人。”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罪案件,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沈某泪洒法庭,现身说法,以自己的遭遇告诫广大群众,莫因贪图高薪铤而走险。
  2023年8月,被告人沈某因经济困难,一心想赚快钱。不久,他在抖音上结识一名叫“老船长”的人,其称可以带沈某出境开设赌场赚钱。沈某信以为真,在“老船长”的安排下偷渡到缅甸境内,不料落入诈骗窝点。历经3个月的折磨后,2023年11月,沈某被遣返回国移交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案后,被告人沈某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提醒:非法偷越国(边)境是对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的侵犯,而且常与电信网络诈骗、境外赌博、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交织增长。偷越国(边)境出国务工的人员务工环境得不到保障,有的拿不到预期工资,有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丧失生命。广大务工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合法证件出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或组织亦切莫心存侥幸或故意挑战法律的底线,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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