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国内
第05版:国际
第06版:教育周刊
第07版:教育周刊
第08版:理论
标题导航
镇远县羊场镇金盆村:村规“瘦身”入心 群众干事齐心
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写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息烽县法院:15天化解600万元涉企纠纷
轻信“老船长” 碎了“捞金梦”
沿河:部门联动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图说新闻
贵阳市云岩区:专线公交为学生出行“量体裁衣”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写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 通讯员 肖华华
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助力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强化内外联动,有效形成执法司法合力。
“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整治违法犯罪
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以行政检察为主导,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一体协同履职的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模式,通过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围绕被不起诉人是否应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处罚的范围、是否在追诉时效期等问题邀请行政检察部门介入,避免处罚失衡及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分歧等问题发生,提升案件审查质效。
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移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表》及相关材料至行政检察部门,由行政检察部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的决定,确保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无缝、及时、有效”的反向衔接,消除追责盲区,打破“不刑不罚”怪圈。2023年7月至今,行政条线接收并审查刑事检察移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58件,发出42份《检察意见书》建议行政机关对48人予以行政处罚,现已处罚38人。
此外,该院还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不起诉宣告训诫和教育等方式对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违法责任予以教育和惩戒,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闭环处罚”。
“不起诉+公益诉讼”凝聚共治合力
对失火、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的轻罪案件具有行政处罚必要的,移送行政检察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在准确把握环境资源案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下,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发现行政违法行为具有可诉性、属于公益诉讼线索的,及时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开展监督,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种生态修复方式,快速解决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引导行为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变为“修复者”,让法治成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
2024年至今,共移送23条线索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公益诉讼部门立案17件,共追偿生态修复赔偿金95万余元,补殖放流6万余尾,补植复绿617亩、29000余株。
“不起诉+社会治理”强化源头管控
对提出的检察意见全链条跟踪监督,并联合行政机关开展源头治理。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多起老人非法种植罂粟案件提出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后,主动听取公安机关意见,就农村老人种植罂粟是否具有行政处罚必要性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检察机关为提升禁种铲毒综合治理成效,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强化日常禁毒走访巡查、对毒品原植物的监管工作,收到建议后,相关部门不仅在镇乡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禁种铲毒踏查,还积极开展敲门,广泛宣传禁毒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种植罂粟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推动完善社会治理。
下一步,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提升通过“不起诉+”工作模式不断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