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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龙里县人民法院推动多元解纷工作走深走实
洗马人民法庭法官张贵勇(右)为全国人大代表介绍法庭建设情况。

  ■ 记者 罗翔
  11月20日,龙里县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龙里县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有关情况。今年以来,龙里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结合辖区审判工作和民族地区特点,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多元解纷工作走深走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
  党建引领出新绩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以来,龙里县人民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创建工作开展,并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拟定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龙里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结合辖区审判工作和地域特点,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拓展参与基层治理深度、拓宽多元解纷广度、提升诉讼服务温度,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捷高效司法服务。
  该院先后投入经费30余万元改善法庭办公办案场所、配优办公设备、打造法庭法治文化,全面优化人民法庭工作环境,提升“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软、硬件”设施。按照“1+1+2”模式,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和正规化的法庭队伍。同时,设立人民法庭党小组,探索打造“龙乡新‘枫’·公平和‘里’”法庭党建品牌,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庭高质量发展。
  11月20日,在新闻发布会前,该院特邀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莫富元感慨地说,近期,他关注到龙里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成功帮助20名村民解决了土地经营权承包的问题。“土地纠纷无小事,涉农土地纠纷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多次深入实地进行调查,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实实际际帮助村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同时也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莫富元表示,希望龙里县人民法院在党建品牌的引领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
  司法为民出实招
  走进洗马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宽敞明亮,法庭法官张贵勇表示,今年以来,洗马人民法庭创新便民工作举措,多角度、多层次推进法庭司法为民工作。
  优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法庭一站式建设,探索立案、诉讼服务事项嵌入乡镇综治平台建设,实现小法庭与大综治兼容,为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在综治平台中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
  健全诉讼服务机制。畅通“老、弱、病、残、妇”等弱势群体的绿色服务通道,推动法官工作站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实现驻地矛盾纠纷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就地履行。与法律援助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2023年以来,及时告知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38件次。设立“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田间地头法庭”办理案件45件,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36件次。
  强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坚持科技赋能,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等“一网通办”诉讼服务,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23年以来,网上立案233件,电子送达2300余人次,远程视频调解、开庭129件。
  多维调解出成效
  今年以来,洗马人民法庭围绕辖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立足基层、立足法治,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专业服务保障作用,支持创建“无讼”村(社区)3个,指导4个村(社区)重新制定和规范村(社)规民约,强化可操作性,并依法保障其约束力,达到从源头上预防“诉”的效果。
  同时,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四维调解”(门厅、院落、组寨、综治中心调解)先行“过滤”,助力、指导、支持各类解纷力量发挥作用,促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在村(社区)、镇范围内化解。对调解不成进入法庭的案件,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始终,积极发挥法官和驻庭调解员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做实诉前调解业务指导。建立常态化业务指导机制,通过“个案指导+类案培训”、旁听庭审、制发指导性案例、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并定期反馈调解协议确认情况、存在问题等措施,提升各类解纷人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以来,龙里县人民法院对接基层治理组织60余个,与相关部门联动化解案件230件,驻庭调解员调解纠纷110件。
  “如何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让法治理念走进老百姓心里。”龙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贤碧表示,关键在于强化法治宣传引导,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3年以来,龙里县人民法院共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35次,进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寨实地开展普法宣传5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旁听庭审16次。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辖区公共宣传平台,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23次。
  2023年11月,洗马人民法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2024年3月,洗马人民法庭、湾滩河人民法庭被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3年度全州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先进单位。以湾滩河人民法庭赡养案件为例改编的《大人大人,稍安勿躁》荣获全国法院“金法槌奖”微视频类三等奖。洗马人民法庭赡养费纠纷典型案例获全州人民法庭“优秀示范性案例”一等奖,洗马人民法庭土地经营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湾滩河人民法庭涉高额彩礼婚约财产纠纷典型案例被《黔南立案》选登。
  “人民法庭为人民,龙里县人民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结合法庭的地域特点、民族文化特色、矛盾纠纷类型等情况,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能动司法,全力促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行稳致远。”罗贤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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