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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14人
南明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新型组织卖淫案
  本报讯(通讯员 张伟)打着“恋爱体验”的幌子,实际行组织卖淫之事。近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新型组织卖淫案。
  犯罪嫌疑人以开设“恋爱体验馆”的方式,在贵阳市招纳女性工作人员。表面上让男性顾客体验恋爱,按时间收费,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顾客如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则由女性员工按照公司的要求提出相应价格,然后以到酒店发生性关系的方式进行卖淫活动,获取的嫖资由卖淫女与公司按比例分配。
  此种经营模式在第一家店出现营利后在贵阳市迅速蔓延。为扩大顾客来源,公司甚至在电商平台投送相关广告。当顾客来电咨询相关服务项目的时候,公司工作人员以引诱的话语暗示陪玩小姐可以为对方提供性服务。
  因此种犯罪具有隐蔽性,且发生卖淫嫖娼的地点并不在经营场所内,公司负责人遂推脱自己对陪玩小姐的个人行为不负责,并辩称公司系合法经营,不是卖淫嫖娼场所。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综合全案证据,理清公司负责人员以“恋爱体验馆”为幌子,实际上从事组织卖淫行为的本质,认为此种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涉及违法犯罪。
  目前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中抓获的十四名犯罪嫌疑人均予以批准逮捕,并对侦查机关提出下一步的取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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