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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检察院:支持起诉解决群众烦“薪”事
  本报讯(通讯员 刘蓉霞)日前,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积极帮助农民工何某讨回劳务工资21000元,切实解决了何某燃眉之急,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3年8月,谭某某在承建某县人民医院脚手架搭设等项目过程中,将部分项目交由何某负责。工程完工后,谭某某尚欠何某劳务工资21000元。经双方协商,谭某某承诺于2024年2月将全部欠款支付给何某,并写下欠条。但经多次索要,谭某某一直未支付何某劳务工资,导致何某合法权益受损。
  2024年7月上旬,何某依法向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依法作出支持何某提起民事诉讼的决定,并向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
  为减轻农民工诉累,做好检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协同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调解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谭某某将所欠劳务工资全部支付给何某,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近年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组织和解等方式,联合多方打出“护薪”组合拳,累计为2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131.36万元,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用力,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强化检察机关助力农民工讨薪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办好群众身边的民生“小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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