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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检察全力守护群众“头顶安全”
本报讯(通讯员 汪杰 张文艳)“针对高空坠物的安全问题,除了我们反映的某医院楼顶活动板房,我们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都已开展了安全检查,高空坠物隐患均被排除,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这要感谢检察院。”提及近期消除高空坠物隐患,织金县的群众称赞道。
消除高空坠物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这还得从今年2月说起。
今年2月,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位于织金县辖区内的某医院楼顶活动板房的建筑构件被风吹落,危害公共安全。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经过多方走访和调查,发现近数月来,该辖区内发生多起因楼房窗户、楼顶瓦片、外墙水泥等脱落导致群众人身和财产受损的事件。
高空坠物事件的频繁发生,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月27日,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对上述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织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内的房屋建筑质量和安全负有法定监管职责。今年3月,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域内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高空坠物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对涉事楼房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同时,为预防潜在风险,在全县范围内展开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县城内物业小区38个,督促整改隐患2处,针对在全县范围内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489栋完成整改,做到未雨绸缪防风险,切实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诉前检察建议程序,找准检察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启动辖区内的高空坠物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消除了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运用法治“力度”提升了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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