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河美景。 记者 姚强 摄 ■ 记者 黄祖祥
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赴贵州考察调研时强调,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
贵州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全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践,在守正创新中砥砺前行,在攻坚克难中越沟迈壑,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加快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
构筑“四梁八柱”守护绿水青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近年来,贵州省全力构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制定全国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为国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提供了借鉴;
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层面针对流域保护和治理的法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开创了“一河一法规”的立法形式;
围绕水、气、声、渣等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制定《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为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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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省制定出台以《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覆盖“水、气、声、渣”等130余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法规,初步构建了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缜密、独具特色的法规体系。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推出“庭长+河长”“检察长+河长”“林长+河长+警长”等机制,深化治林治水工作。省公安厅会同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和林业等部门,先后出台若干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为生态环境类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全面构筑,有力推动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行稳致远。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贵州连续获得“优秀”等次,生态环境优势持续巩固,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有益借鉴。
高擎法治利剑 严打生态违法
“感谢政府,我们的护寨树有救了。感谢法院,把伤害古树的坏人惩治了!”得知“古楠木王”被紧急救治,年过七旬的剑河县南哨村村民杨老金无比感动。
2023年8月,雷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盗割“古楠木王”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对切实贯彻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促进森林生态有效修复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00余名,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15起。”这是贵州公安机关切实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利剑”作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的成绩单。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贵州实践,法治力量是重要保障。全省政法系统主动融入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发展大局,坚持依法治理,强化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司法,为守护美丽贵州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在从严惩处环境违法犯罪方面,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开展水污染防治、河湖安全、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保持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在创新助力“双碳”目标进程方面,省高院与省林业局等部门共同构建认购林业碳汇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行在森林资源案件中认购林业碳汇开展替代性修复,形成“生态修复+碳汇认购”基本模式。
在协同推进“两江”生态保护工作上,贵州与重庆、四川、云南建立一批跨省、跨市(县)司法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广泛协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上下游同心、左右岸同行”的联动格局。
一项项务实举措,一次次生动实践,不断厚植美丽贵州建设的法治基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凝聚法治力量 护航绿色发展
“环境变好了,收入增加了,大家更懂得保护山水。”家住乌江源百里画廊景区的黔西市化屋村村民赵勇说,“在旅游淡季,村民们会自发沿江打捞垃圾,也会主动宣传保护环境理念。”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已成为贵州人的共识。
全省各级各地聚焦民生之本、凝聚法治之力、筑牢发展之基,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迈上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之路。
威宁自治县紧紧围绕“治水、治山、治环境”的思路,实施“法治护湖、退城还湖、退村还湖、退耕还湖、截污治湖、造林涵湖”六大工程,全面推进草海生态环境治理;先后成立威宁自治县公安局草海分局、草海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联络室、草海环境保护法庭,不断探索草海治理、生态修复司法模式,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为草海生态保护凝聚司法合力。
铜仁市全方位建立“生态警务”巡查守护体系,全市公安机关联勤联动,充分发挥“打、防、管、控”职能,共同呵护生态环境;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推动“公益诉讼守护传统村落”写进地方性法规,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荔波县人民法院成立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打造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品牌——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织密珠江源头生态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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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力量的护航下,贵州的天更蓝了、气更净了、水更清了、地更洁了、山更绿了、人更富了,像赵勇一样,广大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生态的红利。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全省政法机关正以更高水平政法工作、更高质量法治服务,凝聚法治力量,守护全省人民的“幸福不动产”和“绿色提款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