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人大周刊
第05版:人大周刊
第06版:人大周刊
第07版:平安贵阳
第08版:平安贵阳
标题导航
麻江县交调委:让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驶上“快车道”
图说新闻
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街道:“三步棋”预防化解婚恋家庭纠纷
贵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破获一起制售假茅台酒案
剑河公安深入金融机构开展普法宣传
荔波县部门联动成功调解一起涉旅游纠纷案
公告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麻江县交调委:让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驶上“快车道”
■记者 牟岚
麻江县是黔东南州的西大门,也是黔中交通枢纽北上南下的重要节点县,辖区道路四通八达,过境车流量巨大,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
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缓解该县交警大队警力少、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多的压力,麻江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驶上“快车道”。
2020年12月,麻江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麻江县交调委”)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021年12月,在全省诉源治理工作现场观摩会上,麻江县交调委作为全省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接受远程视频调度观摩;2023年12月,麻江县交调委获全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称号。
5小时调解终化干戈
“感谢‘交调委’,多亏了你们的调解,才让我们化干戈为玉帛,否则简单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也会因为我们过激的情绪变得复杂,”近日,麻江县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表达着对调解员的感谢。
据了解,该纠纷系一起大型货车与对向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乘车人当场死亡、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地交警部门认定货车驾驶人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摩托车驾驶人及摩托车乘车人无责任。双方就死者的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等纠纷向麻江县交调委申请调解。死者家属提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38万元的诉求,货车驾驶人则称自己的车辆没有保险、前期丧葬费已赔偿7万元,家里经济条件困难,已无力再承担高额赔偿,希望能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调解陷入僵持。
见此情况,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终于达成双方都认可的协议。至此,在调解员的辛勤努力下,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大调解平台形成工作合力
2012年4月,麻江县虽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但成员都为各单位在职人员,工作任务由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代为处理,交警部门既当事故责任“裁判员”,又当事故纠纷“调解员”,导致调解公信力在当事人心里“打折扣”。
同时,在警力极其缺乏的现实下,事故调解牵制了大量警力,影响了工作效率。“以前事故中队的办公室每天就像菜市场一样,挤得都没有办法办公。”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国辉回忆道。
基于此,麻江县于2018年7月16日挂牌成立了麻江县交调委,设立独立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向社会选聘专职调解员2名,搭建调解矛盾纠纷平台,专门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
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涉及标的大、适用法律法规多、专业性强等特点,麻江县交调委建立了民事损害赔偿调解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规章,明确调解流程,统一规范调解申请书、受理登记表、意见书、审批表、调解通知书、调查调解笔录义务、权利告知书、协议书、回访记录表等20余种文书格式,进一步增强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诉前调解及保险理赔的衔接配合,形成集纠纷调解、服务群众等职能于一体的大调解平台。
针对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涉及行政执法、财产损失、人身损坏赔偿、保险理赔等诸多法律关系,处理时间长、难度大等情况,麻江县整合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和保险公司等资源力量参与调解,建立多元调解机制。由上述多部门共同组建工作专班负责业务指导,在交警大队引导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或移交后及时组织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麻江县交调委出具调解协议书,实现案结事了,未达成协议的则引导当事人走司法程序维护权利。
“三类法”调解效果佳
麻江县交调委在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工作中,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实现调解员与当事人之间“零距离”沟通、“零停留”办事、“零关系”调解,及时妥善化解赔偿纠纷。
采用“褒扬激励法”,让合理诉求快速赔偿到位。在调解前,调解员会尽快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并积极采取“褒扬激励法”,对当事人进行安抚并对当事人提出合理诉求、配合参与调解的做法进行鼓励,促使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督促纠纷当事人按照协议内容自觉履行,尽快让死者家属的合理诉求顺利得以实现。
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对不合理诉求思想教育到位。在厘清主次责任后,对于不合理诉求,调解员通过“背靠背”的方法,对涉事双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通过情理交融、换位思考等方式解开心结,引导当事人自愿放弃不合理诉求,打消当事人“漫天要价”、无理诉求的念头。
采取“案情析错法”,释法明理解释到位。调解员坚持辨法析理,让当事人及其家属了解应承担的责任,对于无理诉求、调解不成功的,切实做到“以案释法”,依法终止调解并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
据统计,自2018年7月以来,麻江县交调委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事)件均采取以上“三类法”调解,占比100%。自麻江县交调委成立以来,共调解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487起,调解成功467起,调解成功率达95.8%,协议涉及金额1929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