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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立法信息服务的实践与探索
——以贵州省图书馆为例
  ■ 田晓华
  随着时代的发展,立法信息服务越来越彰显公共图书馆的知识价值。贵州省图书馆立法信息服务工作起步较晚,面对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管是服务的内容还是方式方法都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在总结经验和借鉴其他省区市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发展,探索出一条既符合立法需要、又符合自身实际的信息服务路径,以求用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为立法及相关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切实发挥公共图书馆的智库服务作用。
  一、立法信息服务是公共图书馆的重要职责
  良法才能保障善治。从贵州地方立法的角度来看,如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制定出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既实用又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科学立法是一条重要途径。如何做到科学立法?笔者认为,从起草阶段开始就必须收集大量文献信息,还必须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而公共图书馆有着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专业的信息服务部门和现代技术,如果这些信息资源经过专业的加工转化能够运用于立法工作,必将对起草法规条文、辅助立法主体决策发挥重要参考作用,为科学立法贡献力量。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公共图书馆是一个现成的立法服务智库。
  从世界各国来看,图书馆为政府立法提供服务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并且已经成为立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程序。我国公共图书馆最早的立法服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8年,国家图书馆根据国家法制建设需要,正式提出“立法决策服务”这一概念,并于1999年设立立法决策服务部,为国家立法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并成为国家图书馆的重要职能。随后,不少省区市也开始参照国家图书馆的做法,为地方立法主体提供立法信息服务。在总结各方面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其第三十五条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文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这一条文为公共图书馆开展立法信息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公共图书馆开展立法信息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立法智库建设提出了明确方向。
  从目前各省区市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来看,各个公共图书馆都把立法信息服务作为一项标志性领域进行耕耘,因为它的知识价值、社会效益含金量都非常高。作为一名图书馆工作人员,笔者认为我们应当认真执行好图书馆法的规定,发挥好智库服务作用,用足用好图书馆海量的文献信息资源,根据立法需求,借助现代化技术,建立健全对相关信息的收集、分类、加工、挖掘机制,特别是对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机制,提炼出对立法工作有益有用的高质量信息,积极拓宽立法信息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立法信息服务的前瞻性、时效性和针对性,辅助立法主体有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二、贵州省图书馆立法信息服务现状调查
  公共图书馆立法信息服务,是指公共图书馆为立法机关或起草单位提供立法咨询服务,是对海量文献、信息进行科学的组织和整合,是新形势下公共图书馆参考咨询的重要工作任务。下面对贵州省图书馆开展立法信息服务现状作简要分析。
  (一)资源和技术优势。作为省级综合性图书馆,贵州省图书馆馆开展立法信息服务有资源、有技术。截至目前,馆藏总量达 394万册(件),古籍11.7万册,数据库资源总量超过200TB。贵州数字图书馆自开通以来,已经拥有40余个商业及自建数据库。贵州省图书馆积极推进全省图书馆联盟建设,推动了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的统一联动与资源共享。
  (二)工作开展情况。近几年,贵州省图书馆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利用两会为人大代表提供立法信息服务。2024年1月召开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并通过修改决定,贵州省图书馆为帮助代表审议,专门提供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相关立法知识服务。二是参与立法起草专班提供信息服务。2024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邀请,图书馆两名同志进入《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立法起草专班参与工作,为该条例的制定出台提供了全面专业的信息服务。三是根据申请为立法机关提供立法咨询服务。2018年至今,贵州省图书馆根据省人大相关委员会的申请,分别为《贵州省全民阅读条例》《贵州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等10余部法规提供了立法信息服务。四是为立法工作人员提供文献信息查询服务。依托馆藏文献和信息资源,为不特定的读者,主要是具体立法工作人员、法规规章起草人员等提供法律法规和相关文献查询,开展信息传递等服务。
  (三)存在的困难与不足。多年来,贵州省图书馆在开展上述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在业务层面上主要是:法律法规文献特别是涉及立法的文献广度深度不足,有针对性的专业化数据库建设有差距;信息服务产品存在短板,二次三次文献的编制较少,亟需丰富和提升;根据申请提供咨询的服务较多,主动对接服务的较少;服务对象的辐射面还不够广泛和深入等。在工作层面上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不少立法单位和立法工作者还不了解公共图书馆该项职能,所以专门针对立法主动申请的不多;立法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对法律知识特别是立法知识、立法程序的学习把握还有一定欠缺;立法信息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不足,在数量和专业上都存在一定差距。
  三、多措并举提升立法信息服务质量
  新时代法治建设对高质量立法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公共图书馆立法信息服务提出了新挑战。根据上述分析查找到的不足,经过走访调研相关立法单位、法规规章起草工作者,笔者认为,贵州省图书馆可以在充分吸纳已经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依托自身馆藏和信息技术优势,努力开辟一条现代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立法信息服务路径,打造高效的贵州立法智库服务品牌,具体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聚焦立法需求,建设专业化资料和数据库。一是科学规划加强省情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基础数据库建设。二是超前谋划加强某方面立法的专题数据库建设。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相关单位的立法规划、立法计划。
  (二)深化服务对象和内容,建立健全立体化服务体系。一是在立项阶段。可以通过对舆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制作立法建议热点专报,对相关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分析,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提供参考,或对立法规划、计划草案发表意见提供参考,也可以根据自身收集的信息把握情况,直接向立法单位或机构献计献策,提出立法项目。二是在起草阶段。既可以开展传统服务,为起草单位或个人提供文献检索指导,帮助收集将要起草法规的相关资料,编辑二次文献等。还可以根据将要起草法规的具体情况,接受委托开展专业立法调查,撰写文献综述,形成专题报告,或者开展专题追踪,研究分析当下立法热点事件,提出有见地的意见建议。此外,还可以根据抽调或邀请进入立法专班,直接在起草、审议中提供各种信息服务。三是在审议阶段。可以根据前期对法规跟踪的情况,提供立法动态资讯,为人大代表发表审议意见提供智力支持。此外,可以做好立法服务中经典咨询案例的总结,形成规律指导今后的服务工作。四是在实施阶段。法规制定出台并开始实施后,可以利用自身信息资源和手段,对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研究,适时为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后评估建议和修改建议。还可以根据邀请直接参与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用好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现代化服务平台。一是建立立法信息自助服务平台。可以在图书馆官方网站或者数字图书馆开辟立法服务专栏。还可以根据大数据计算规则组织设计相关程序,由读者自行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自行生成所需数据和信息,形成有价值的产品。二是建立特定对象服务平台。可以加强与相关立法单位的合作,根据实际建立专业化的服务平台,积极拓展信息服务半径。也可以根据代表委员在立法建议、立法审议中提出的需求,提供具体咨询和知识服务,通过大数据等高效支撑手段实现从图书馆领域向智库领域发展的路径转变。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公共图书馆可以通过学习培训、举办讲座、到立法机关跟班学习等途径,培养立法信息服务人员的法治思维、法律素养,特别是强化对立法知识及其工作程序的了解,增强立法信息服务专业能力,切实提升智库服务质量。
  (作者系贵州省图书馆信息服务部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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