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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法院:为非遗保护注入法治力量
  ■通讯员 吴粲 记者 龙立琼
  丹寨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丰富多彩,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8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2项、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1项,17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5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近年来,丹寨县人民法院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通过“建立非遗保护联络站+普法活动进非遗+非遗保护‘两长行’机制”等举措,及时化解涉非物质文化遗产矛盾纠纷,积极服务丹寨县和美城乡建设,为非遗文化传承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为促进丹寨县非遗文化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治服务。
  压实保护“责任田”
  丹寨县人民法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针对苗族服饰、苗族刺绣、皮纸制作、苗族锦鸡舞、苗族古瓢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成立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主体抓、全院协同推进的保护格局。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还具有不可忽视的经济价值。丹寨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保护触角,建立非遗保护联络站。
  丹寨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各乡镇法官工作室、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等地处“非遗”一线的功能作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劳动者、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精准化、精细化司法服务,建好“非遗”司法保护“第一站”。
  该院在非遗传承村落、地区设立非遗保护联络站,借此平台与非遗传承人的建立常态化联络,进一步强化法治的引领作用,提高非遗保护传承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各相关主体参与非遗保护利用的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丹寨县人民法院已在龙泉镇排牙村、卡拉银匠村设立非遗保护联络站2个,并逐步将非遗保护联络站覆盖至古法造纸、蜡染、银饰制作、锦鸡舞等非遗发源地。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破坏非遗文化的违法犯罪线索,构建政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发力、同心实策的非遗保护格局。
  化解纠纷守护非遗文化
  今年8月,丹寨县人民法院排调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该案发生在排调镇送陇村。送陇村是苗族“古瓢舞”和“百鸟衣”的故乡,拥有杉木穿斗式独特建筑风格,同时也被列入“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纠纷发生在两位村民之间,两家房子背向相邻,却因屋檐的微小重叠,引发了争执与不满。
  在办理这起案件时,排调法庭认为,该村房屋建造和修整必须与整体风格保持一致,要避免大拆大改影响村落环境。同时,作为古瓢舞的发源地,促进当地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对于民族文化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至关重要。基于这些考量,该法庭法官多次前往现场勘查、测量,积极联系乡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及村委会共同介入化解该起纠纷,提出既符合双方利益又兼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实际情况的调解方案,耐心地释法说理。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各自拆除屋檐、安装集水槽,确保滴水不侵害房屋,由蒙某给予韦某一定安装费用作为经济补偿。同时,双方还约定,若在原地基础上新建房屋,必须保证双方房屋之间的排水沟保持必要距离,最后该起邻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推行非遗保护“两长行”
  除了用法治力量调解纠纷,为守护非遗提供法治保障外,丹寨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进非遗活动,该院安排精通苗语的“双语法官”详细对非遗民营企业职工宣讲《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商标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针对妇女职工提出的妇女权益保护、劳动用工、产品保存、运输、售卖等相关法律问题做出释法答疑。组织干警进校园开展非遗普法活动,号召学生加强文化自信自强,传承非遗制作的手法与工艺,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遗保护,让非遗火起来。
  2023年以来,丹寨县人民法院分别到国春银饰、明秀蜡染坊、排牙村、排莫村开展非遗保护法律知识普及活动12次,受众800余人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凝聚非遗保护共识。
  非遗保护需要聚指成拳形成保护合力,为此,丹寨县人民法院积极与丹寨县人民检察院联手,由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携手,定期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民营企业调研走访,倾听企业司法需求,并就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问题进行交流,强化信息共享、良性互动,及时开展调查研讨、答疑释惑等工作,为非遗文化传承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据悉,2023年以来,丹寨“法检两长”分别到丹寨县民族蜡染经营馆、国春银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民营企业调研走访4次,召开座谈会3次,解决实际困难2个,真正为非遗保护注入了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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