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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变废为宝 群众喜笑颜开
  ■ 记者 罗翔 通讯员 郑晓霞 肖家云
  红水河,是珠江上游西江水系的一段主要干流,系贵州罗甸县、广西天峨县、乐业县的界河。作为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和“西电东送”的战略性项目,2006年龙滩水电站建成,红水河沿岸的山水地缘因素随之改变,罗甸县依托大水面优势,打出了建设“贵州最美湖城”的口号,提出了打造“红水河临港经济区”的设想。
  事实上,若红水河实现全线渠化,贵州南下珠江、连接粤港澳大湾区走向大海的航道就能全线贯通。作为这条航道上的重要节点城市,罗甸必然前景可期。为此,罗甸县委、政府频繁出手,率先拆除水上网箱、水上漂浮物,让大水面优势更加凸显,以良好生态为区域发展蓄能。
  检察机关能为此做些什么?一直以来,这是罗甸县检察干警思考的问题。
   强化检察调查 精准找到治理痛点
  近年来,每到雨季,大量生活垃圾通过雨水冲刷漂浮到水面,严重损害了红水河的生态环境。2022年11月30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转来的案件线索,指出在红水河龙滩库区沿岸村寨存在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破坏河湖生态及沿岸人居生态环境。
  2023年1月31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组织成立了州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办案组,分多个调查小组深入红水河沿岸村镇开展调查核实与取证工作。
  罗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杨雪和她的办案团队所在的第二小组主要负责在支流、沿河村寨的调查、取证和走访工作。工作中,检察干警通过拍照取证、现场勘验等方式查找污染源,了解并研判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并针对这些情况进行走访。通过调查发现,红水河龙滩库区沿岸5个乡镇不同程度存在干枯的河道内堆积着焚烧后的生活垃圾,河岸边坡被随意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以及垃圾收集处理配备设施不足、清运处理不及时等情况,每到雨季山洪冲刷,岸上垃圾流入河道,对红水河龙滩库区水域造成污染。
  调查中,几个办案组先后共走访了5个乡镇44个村、11条河流、26个码头或临时停靠点,制作现场勘验笔录85份、询问笔录46份。最终的调查结果进一步证实了垃圾污染事实。
  是镇村两级没有规划集中垃圾收集点?还是村民不愿意将垃圾运输到集中收集点?
  检察干警实地走访时,面对调查中取得的证据,属地政府、行政机关和村支两委相关负责人向检察干警诉苦:不是不想管,而是管起来有难度。
  原来,龙滩库区各行政村距离镇政府驻地较远,加上部分乡镇无垃圾转运站,涉及清运工作量大、整治面广、清运路程远、清理难度大。
  污染不能不治理,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困难也不能不考虑,怎么办?
  优化办案措施 为系统治理贡献检察智慧
  该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属重大复杂且跨行政区划案件,但在办案组的努力下,得以快速立案。2023年2月13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对红水河干流沿线红水河镇、凤亭乡、茂井镇三个属地政府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月21日,对罗甸县住建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两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3月10日,对红水河支流沿线龙坪镇、罗悃镇两个属地政府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立案后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在磋商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再次提出乡村垃圾治理存在垃圾清运能力不足、垃圾收集处理不及时、资金保障不到位等现实问题。
  开展监督的目的在于推动有关单位促进基层优化垃圾污染治理方式。办案团队认为,不能被动等政府和部门整改,得一起想办法。杨雪和办案团队在日常走访工作中了解到,罗甸县辖区内建有一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该厂总投资3.5亿元,建设规模为700吨/日的焚烧生产线,服务范围覆盖罗甸县、惠水县、长顺县和平塘县所辖的4个镇,按照转运量420吨/天的保底要求,罗甸县保底量为110吨/天,但罗甸区域每天垃圾转运量仅为97吨左右,垃圾转运量不够,电厂产能受到影响。
  一边是垃圾乱扔导致生态环境污染,一边是垃圾焚烧发电厂没有足够的垃圾用于增加产能。了解到这一信息,办案组同志都眼前一亮,一个“双赢”的办法萌生。
  随后,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的过程中,办案组同志提出生活垃圾整治新思路——将龙滩库区沿岸五个乡镇的生活垃圾转运至发电厂,既解决污染问题,又增加发电厂垃圾转运量。
  这一想法得到各方响应。最终,磋商达成一致意见,立即对所涉及生活垃圾治理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县住建局专门编制申报了罗甸县红水河流域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拟投入资金758.5万,在罗悃镇平榜村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配置相应转运设备及车辆,采购660升垃圾桶2300个,采购240升垃圾桶1000个,勾臂斗130个。此外,涉案乡镇及有关单位投入资金58.32万元,增设垃圾收集点31个,垃圾桶420个,钩臂斗21个。
  最终,一个以垃圾发电厂为中心,覆盖多个乡镇,涉及多个转运站的垃圾转运系统建成,曾经存在于检察干警头脑中的画面变成了现实图景。
  组建跨省联盟 两岸一体共建美好家园
  杨雪认为,红水河是一个巨大的连通器,龙滩库区河段涉及贵州、广西的10个县,都需要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和人居生态环境。红水河沿岸垃圾治理案件还不能划句号。
  内部的治理问题解决了,检察干警将履职触角延伸到外部。深化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仅靠一家检察机关单打独斗,需要联合沿岸两省(区)的检察机关,打出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组合拳,为着力解决红水河流域突出问题,加大红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力度,破解红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上下不同心、两岸不同行”问题,形成跨区划保护合力。
  2023年4月18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广西天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并联合出台了《关于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不仅明确了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目标、协作范围、协作方式与协作机制,同时提出了“五大保护”措施。在治理垃圾污染方面,明确要针对违法倾倒或处置废渣,违法排放废水、废气、扬尘等污染物,违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或者液态废物,违法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不按规定处置直排红水河等监督重点,强化红水河流域污染防治的监督。
  机制签订后,三县共办理涉红水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42件,向法院起诉10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和诉前公告3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杨雪表示,红水河龙滩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的办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地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共同守护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努力在推动红水河流域保护上取得新成绩,在服务珠江上游经济绿色发展上取得新突破,为罗甸县打造“康养湖城、阳光罗甸”,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多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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