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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
护航迷途少年点亮大学梦
  ■通讯员 侯濛萌
  “检察官姐姐,我收到大学的录取信息了!谢谢你一直以来的关心。”今年8月,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收到赵小文发来的信息,感受到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喜悦。不久前,赵小文还在为自己能否顺利就学而担心,如今焦虑的情绪已烟消云散。
  赵小文是17岁的高中生。2023年2月24日,赵小文课后收到同学张大强的短信:“周六和我一起去找个人。”张大强告诉赵小文,自己在微信上和人发生争吵,感到非常生气,要找对方“扯皮”。
  “我们的关系不错,帮他是应该的!”赵小文这样想着,爽快地答应了张大强的请求,为表支持,他又联系了朋友杨小超,约杨小超一同前往。
  周六这天,赵小文、杨小超依照约定与张大强汇合。张大强为增强气势,又邀约了其他2人,并购买了刀具。几人到达约定地点后,张大强与对方发生口角,继而开始抓扯,赵小文、杨小超见状便冲了上去,最终将对方打伤。
  不久后,张大强、赵小文等人就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经公安机关侦查,以赵小文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此案由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办案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材料、开展社会调查,分析了赵小文的涉案原因。赵小文此次涉案,主要因为个性冲动、崇尚“哥们义气”,据学校老师反映,他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较好,无不良记录。经过检察官的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赵小文已意识到错误,及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
  检察官全面综合考量赵小文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认罪认罚等情况,认为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最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六个月的考验期。根据赵小文的特点,检察官建立了帮教方案,密切关注赵小文学习情况和改正情况。见赵小文担心因犯错而影响学业,检察官向他讲解了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有关规定,帮助他消除顾虑、重拾生活的信心。
  在检察官的帮助下,赵小文改正了不良习惯,自控力和辨别力得到提高,树立起了学法守法的理念。赵小文的父母认识到教育、引导孩子的重要性,改善了教育方式,亲子关系得以修复。在母亲的鼓励下,赵小文打起了暑假工,谈到打工的收获,他自信满满地说道:“既锻炼了身体,又磨炼了意志。”
  同时,播州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商家随意向未成年人销售管制刀具的情况,依法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主动对接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并开展磋商,督促对涉案商铺进行处理,并从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针对青春期如何正确交友问题,制作了专题法治课,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宣传,引导未成年学生谨慎交友,打造正能量“朋友圈”。(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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