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召开工作推进会。
所获荣誉。
获赠锦旗。 ■ 记者 杨情丽
执行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最后一道防线,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能否真正实现。针对申请执行人持续信访难化解的“钉子案”、努力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有效执结存在案外因素难以处理的“骨头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通过“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成立普执团队和简执团队同时,细化成立专业金融、营商环境、涉刑事案件财产等执行团队。同时,法警队专设协助执行小队,以协同执行、督促执行、提级执行等形式,为一批批难案、积案画上句号。
近年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以执行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紧紧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素质,积极整合各方力量,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优化执行举措,破解实践难题,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稳经济、保民生、促发展职能作用,赢得群众好评和社会赞誉。2023年度,该院执行局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巧执行
打开执法新格局
被执行人难找、财产线索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有效线索等问题是影响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难点、堵点。
2023年3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贯彻落实贵州高院执行局提出的终本案件“三个不得”规定,南明区人民法院经与贵阳市衡律公证处协商,共同制定《关于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终本案件传统调查辅助事务实施细则》,探索引入公证机关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委托公证人员开展财产状况调查,综合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调查结束后,公证机构须就调查过程、调查内容、调查结果向南明区人民法院出具调查报告,报告将作为法院穷尽调查措施和执行措施重要依据。
2023年3月16日,南明区人民法院签发首份《委托公证机关财产调查函》。
“我处调查人员完成对被执行人张某民、张某春、刘某某、吴某某生活居住、劳动就业、收入、债权等情况调查。本调查报告为我处调查人员调查过程中记录,与调查实际情况相符。”同年3月24日,贵阳市衡律公证处向南明区人民法院提交一份《委托(公证程序)现场调查核实报告》。
“为查找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影响执行工作质效。公证机关参与执行辅助事务,有效降低司法成本,提升执行质效。”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沈力坦言。
南明区人民法院“公证+司法辅助”工作模式,打破传统调查方式桎梏,为执行法官腾出大量时间,在提升案件质效上下功夫,为破解“执行难”开辟新路,解决困扰执行工作“查人找物难”问题。
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小春表示,“‘公证+司法辅助’工作模式,促进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作为中立第三方,公证机构引入能监督法院执行行为,让执行工作更规范、高效,更好保障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合法权利。”
敢执行
彰显工作强制力
“出发!”
7月23日上午,随着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向阳一声令下,几名执行干警迅速启动涉案房屋清理、腾空工作。他们携带设备,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行规范化、透明化。
2020年9月,被执行人吴某某向某金融机构申请50万元贷款。吴某某未按时还贷,该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次执行期间,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吴某某承诺今年3月前将欠款还清,但一直未履行,故而该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吴某某向法院承诺,法院先拍卖抵押房产,成交后,其于十日内腾空交付买受人。但法院拍卖成交后,吴某某再次违背承诺,未将房屋腾空交付买受人。为保障买受人及申请执行人权利及时实现,法院遂制定强制执行方案。
“吴某某,因你拒不履行房屋迁出义务,现本院强制腾房给买受人。”强制腾房现场,执行干警赵海向吴某某宣读强制腾空决定书。
“法官,孩子开学需要钱报名,我们租房也需要钱。实在没有资金了,能不能再宽容一两个月或给我们留点资金周转?”吴某某为难地看着执行干警。
申请执行人表示,腾房紧迫,搬离过程中需垫付数额不小的费用,这对于未获得任何执行款的他们而言,实在难以承受,希望执行干警帮忙解决。
了解到双方顾虑后,执行干警组织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向双方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并提出多个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协商决定,房屋拍卖所得资金用于偿还该金融机构所欠本金尾款,违约金及利息一笔勾销。此方案为被执行人节省近20万元利息款。待双方签字确认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该案件历时半年,能快速办理,得益于法院实施繁简分流事务集约改革。”该案执行法官赵海介绍,案件在立案庭办完立案手续,扫描进入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文书送达、资产处置等团队对案件第一时间开展“总对总”“点对点”等网络查控,将案件进精准分流到繁、简两个团队,缩短办案周期和时限,确保“简案快执,难案精执”。
新型办案模式,整合办案力量,减轻法官工作量,有效推进执行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据了解,2023年,南明区人民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总体结案率84.74%,结案平均用时86.46天/件,结案平均用时提前9.16天/件,办案时长由2021年的95.62天下降到2023年的86.46天。
善执行
服务经济保民生
去年,南明区人民法院委托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因被执行人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对位于合江县符阳街道某小区房屋腾退工作协助执行。合江县人民法院随即指派5名执行干警,参与协助执行工作。
经过周密部署,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该房屋。进门后,温某母亲情绪激动,不予配合执行工作。经两地干警耐心劝导、释法析理,温某母亲态度缓和,联系被执行人温某。随后,两地执行干警通过手机调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当场支付1万元,并在当年6月起每月归还1万元,至借款还清为止。
该案例是南明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的缩影。在开展“贵在执行”之“小标的·大民生”专项行动中,南明区人民法院加大对小标案件执行力度,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近日,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印有“秉公执法执行如山尽心尽责司法为民”致谢锦旗。这是贵阳某建设有限公司为感谢该院执行法官团队攻坚克难,为申请人执行到500万元款项,对法院法官团队的高度认可和诚挚感谢。
锦旗背后,是群众对执行干警的信任。“强制执行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法院执行局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法理念,高效执行的同时,促进情、理、法融合。通过能动执行,使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法同频共振,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向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