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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群众关切 破解执行难题
——访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小春
  ■ 记者 杨情丽
  执行程序被称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执行难问题凸显,导致当事人胜诉权益无法及时实现,引发社会关注。
  本期,记者专访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小春,探访法院如何推进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题。
  记者:在破解执行难方面,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中,南明法院有哪些举措?
  黄小春:
当前,曾令人头疼的“执行难”问题正得到有效缓解,全社会共同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正在形成。但是,当前破解“执行难”处于攻坚阶段,一些薄弱环节亟待解决。尤其面对被执行人“耍赖”手段翻新,要有应对之策。例如:涉及拍卖房屋处置阻力大,受地域限制,执行人员查人、找物方面难度大等问题,规避执行手段花样翻新、隐蔽性强,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为破解这个问题,法院通过提升执行效率、促进执行规范化,释放执行活力、强化执行效果,以正在施行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和执行事务集约办理工作新机制为契机,积极推进涉各类市场主体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调结合、快立快执。对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矛盾不大执行案件,立案前分流到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实现简案快结;对未调解成功案件,及时移至执行立案窗口,当日立案、录入、移送执行局,缩短流转时间。实现从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诚信是为人处世基本行为准则,更是法治社会基本原则。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对执行工作规避和阻挠,执行法官如何做,才能快速、有效执结案件?
  黄小春:
在工作中,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向法院申报财产。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微信及支付宝等网络存款、公积金、房产、车辆、股票、证券、债权、工商登记信息等调查,确定被执行人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对未履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或不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转移财产规避执行、伪造或毁灭重要证据、暴力抗拒执行等,法院将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腾退房产的,法院将制作强制腾退房屋方案,对房屋强制腾退;对于查封车辆,知晓其下落后,强制扣押等。
  此外,法院通过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执行惩戒有力度。与南明区多部门建立联动执行机制,建立网络化查人、扣车、限制出境协作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方式予以公布,并纳入“贵阳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云平台”,确保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不同部门和业务场景下被准确对应,实现失信信息通报、失信惩戒、信息反馈等自动流程化,精准掌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过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营造守信受益、失信难行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您对执行工作最大感触是什么?为进一步让执行工作实现提质增效,南明法院还有哪些设想或探索?
  黄小春:
我调任至执行局9个年头,办理上万件案子。在案件执行中,要根据执行场景、特殊时点等因素,评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遵循执行比例原则,避免过度执行。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权益及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接下来,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制裁逃避、规避执行行为,依法打击拒执犯罪,规范执行行为,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有效优化营商环境与法治保障,持续推进执行网络查控与网络拍卖,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为主线,持续提升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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