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到王某家慰问。 ■ 通讯员 张贵南 雷婧
“目前,我最大的困难,是没钱取脊椎里的钢板。检察官为我申请司法救助金,终于可以去医院治疗,我发自内心感谢你们。”7月24日,在仁怀市61岁退役老兵王某脸上,看见了笑意。
近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坚持多措并举,加强对军人军属司法救助保护。在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中,针对被救助人因案致生活困难等情况,及时联合救助,并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协作,开展经济扶助、心理疏导、法律帮助等多元化综合帮扶工作,解决被救助人家庭急难愁盼。
优先办理 开辟“绿色通道”
几天前,王某坐着轮椅,到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时,神情黯然。
原来,2019年8月,王某搭乘同村村民陈某的车,从仁怀市后山乡前往盐津街道,途经五马镇核桃桩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王某下肢丧失知觉,鉴定为一级残疾。
事发后,王某一边面临治疗,一边承担高额医疗费,而陈某未做任何赔偿。王某于2021年10月,向仁怀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陈某赔偿王某300178元。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陈某没有可供执行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及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事发前,王某在工地开挖掘机。车祸后,王某瘫痪两年,丧失全部劳动能力。经治疗,靠轮椅出行,饮食起居由妻子照料。虽然村委替王某申请低保,但王某后续治疗需一大笔费用,家庭生活陷入困难。
7月19日,王某及其妻子到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寻求司法救助。考虑到王某行动不便,该院控告申诉部门特地在检察院门口搭建临时接访点,倾听其诉求,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其按流程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为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保障退伍军人权益,该院为王某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成立专案小组,快速核实情况,并及时向仁怀市委政法委提交《提请审批国家司法救助意见书》与证明材料,安排专人跟进、督促救助资金审批程序,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力争高效发放司法救助金。
多元协作 形成救助合力
“司法救助作为辅助性救助方式,只能解一时之困,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化救助方式,有利于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长远生活保障。”此前,该院与仁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共同制定《仁怀市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工作办法(试行)》。
为有效整合资源、提高救助质效,最大程度发挥救助合力,帮助王某走出生活困境,该院依据《办法》相关规定,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同时,及时联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商讨形成综合救助方案:一是检察院向市委政法委申请八万余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二是市残联为其申请临时性生活补助与医疗二次报销救助,后续为其提供免费助残器械更换服务;三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并为其申请“关爱基金”。
7月24日,该院干警在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后山乡政府工作人员到王某家了解情况,向其说明救助方案,鼓励其乐观面对生活。
加强协商 落实长效机制
慰问王某后,该院组织召开联席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在今后工作中,对因案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残疾人,应将其作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检察院,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在实施综合救助时,检察院与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协作配合,加强对救助对象信息共享、计划共商、措施共举,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整合爱心力量,解决困难退役军人、残疾人急难愁盼,传递社会关爱与司法温度。
司法救助旨在为困难群众纾难解困,退役军人作为社会重要群体,值得尊敬,需要关爱。遵义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及时为困难退役军人伸出司法救助援手,以检察力度传递法治温度,助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关爱退役军人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