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月冠
进入数字时代,数字化正深刻影响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从广义上看,算力是处理、传输、存储数据能力的统称。算力连同数据、算法成为数字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基础资源,有力促进各类要素创新性配置,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保障作用。目前,我国算力总规模达230EFLOPS(每秒能完成230百亿亿次浮点运算),位居全球第二。
贵州建设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是围绕国家战略促进地方发展的有力举措
贵州结合丰富的能源资源、优良的生态环境、稳定的地理结构、独特的战略区位、广阔的数字化发展空间等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运行和作用发挥优势要素,举全省之力重点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拓展数字应用场景、培育数字主体、营造数字化氛围环境、结合实际发展数字经济,围绕算力、赋能、产业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基础底座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贵州持续抢抓国家大数据、数字中国、网络强国等战略机遇,做强数字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开放流通,创新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努力将国家战略机遇、时代发展机遇转化为地方发展红利。以三大运营商数据中心建设为契机,持续做大做强数据中心集群,在建及投入运行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25个。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持续推进“宽带贵州”“光网贵州”“满格贵州”“数聚贵州”建设,建成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根服务器镜像节点和国家顶级域名节点。抢抓东数西算工程机遇,加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加强算力调度,可调度算力资源达4.5EFLOPS。
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建设需要法治提供效力性保障
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挥着保障作用。建设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个环节是由具体的项目和活动有机组成的;这些项目和活动通常是由各类市场主体单独或协作干出来的。单个项目就会涉及到选址、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监理、运行、维护等系列活动,各类项目之间还有协调、配合等活动乃至数据中心集群的规划、实施和完善活动;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物料、资金、设备、人力、水电能源、光纤通信、车辆道路交通等要素频繁流动。这些环节和活动涉及丰富的法律关系设立、存续和变动,伴随着权利、义务的产生、变化和终止。
一是,在地方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总体建设布局上,法治为之提供效力性保障。全国一体化算力网需要不同省市地区间的供需协同,除国家政策协调指导外,通过省市地方之间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可以更好明确算力供需地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增强后续建设运营行为的可预期性。围绕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总体建设需求,提供算力保障的地方通过修改完善或细化相应规划,可以更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算力建设和算力流通。二是,在数据中心等园区建设上需要法治提供保障。园区用地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办理。在园区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进行项目运营,同样需要按照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规定,包括住所地要求、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治理要求等予以办理。三是,在算力设施设备上需要法治提供保障。算力设备涉及采购、制造、运输、交付、验收等环节,通常以买卖合同方式予以明确算力设备的数量、质量、交付时间、价款及其支付、风险承担、违约责任等。四是,在算力产业促进发展上需要法治提供保障。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优惠落实兑现受到法律保障。人工智能、大数据类产业作为鼓励类产业,受到信贷政策支持,有利于算力项目落地过程中融资法律关系的建立。数据中心集群纳入当地规划,规划条件要求作为项目协议必备内容加以规定,体现法律效力,有利于增强算力项目实施主体的投资信心和长期运营预期。五是,在算力能源保障上需要法治提供保障。算力作用发挥是建立在丰富、稳定、价廉的能源供给基础上的。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能源供给协议,包括供用电协议,明确界定供能方和用能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边界,避免出现供用能的两不管空间地带,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保障算力能源供应的稳定性。通过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有关绿色能源促进规范的实施落实,扩大数据中心能源供给中的绿色能源比例,助益多样化的丰富能源供给。依法对算力项目和数据中心产业实施差异化的能源供给优惠,促进其发展壮大,实现算电协同,支撑国家数字化基础保障。六是,在算力安全保障上需要法治提供保障。法律对数据系统安全运行、数据保护、算力提供设置了多层次安全保障。刑法从限制人身自由层面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公共秩序、财产安全的危害行为设置犯罪规范予以控制。行政法规从违法处罚、责任追究层面对违法违章行为加以控制。民商事法律从产权保护、权利救济层面设置权利规范加以保护。
法治服务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存在广阔作用空间
从数据供给、算力调配、算力运维、算力价值实现、算力更替的流程视角看,法治保障服务具有广阔作用空间。
一是,法治服务数据供给。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需要丰富、持续的数据资源供给和数据应用需求。确认或赋予数据提供者、数据处理者以处分权是数据持续稳定供给的前提。这种处分权的确认,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通常以在数据供给、处理等主体间设立协议条款方式设定。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协议约定方式设定的处分权并不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于数据的无形性,第三人并不能有效识别数据处分权的归属。因此,迫切需要以法律规范方式明确数据处分权。从而为数据资源通过算力和应用实现价值提供基础性效力规则保障。二是,法治服务算力调配。算力调配涉及资源有效配置,一方面需要公共管理部门依法发挥算力治理职能;另一方面更需要算力运营主体依据市场规则配置算力资源。在市场配置算力资源、政府调控算力资源过程中,需要法律规范作用明确各个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边界,推动算力调配活动得以实施。法律规范要保障算力运营主体和算力需求主体之间以及算力运营主体之间基于市场实际需求有效配置算力资源。这就需要法律保障算力运营主体、算力需求主体的独立地位、独立决定、独立享有利润、独立承担亏损;保障平等参与、平等竞争等权益,维护透明、公平、效率的市场规则运行环境。同时,对于算力运行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信息,公共部门要依法、及时、全面提供。比如,数据资源公共传输通道建设和运行活动、算力监测调度数据信息提供等都需要公共资源和市场资源在法律规范保障下共同发挥作用。三是,法治服务算力运维。以法律强制性规范标准保障算力资源安全稳定持续运行。通过设置刑事规范制止、预防涉及算力的犯罪活动。通过设置行政强制性规范标准,深度影响算力设施运行和维护。通过算力运维合同示范文本引导运维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合理配置。四是,法治服务算力价值实现。法律规范为算力价值实现提供模式参考,合同领域法律规范中不同类型的有名合同为算力交易提供参考,民法基本原则为算力交易创新探索提供效力性规范支撑。五是,法治服务算力更替。长远看来,算力资源运营主体通常以公司法人形式存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公司设立、变更及解散、破产、重整等市场主体更替现象。然而,算力资源具有可持续性、稳定性的要求,这就要求法律对算力行业主体存续做出特别规范要求,以满足算力可持续稳定的供给;如设置特定条件下的算力运营托管规范、设置特定条件下托底收购规范,以保障算力基础设施和算力资源稳定供给。
总之,在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法治以其效力性、稳定性、可预见性功能,能够并且应当发挥其可观的服务保障作用。
(作者吴月冠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贵州省法学会大数据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本文系省社科院课题(YJZXKT-2024-03)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