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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检察院:倾力为民办实事 情法并济解民忧
  本报讯(通讯员 廖青红 李佳怡 余红菊)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面“特殊”的锦旗——锦旗上同时落着案件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名字。
  李某某与翟某某是同村好友,平日里关系融洽,来往密切。2023年6月,二人休息玩闹时,李某某用锣棒敲打翟某某头部,翟某某用铜锣遮挡,锣棒打在铜锣上断裂开,锣棒折断前端尖锐部分划中翟某某左眼,翟某某左眼出现流血情况,随后李某某将翟某某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翟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重伤二级。案件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协商成功,矛盾持续升级,关系陷入僵局。
  2024年3月11日,该案移送至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李某某上有老下有小,如果被逮捕甚至判刑对其家庭将是巨大的打击,且翟李二人平时关系和睦,有和解空间,检察官拨通了双方电话,阐明和解对双方的益处。在检察官多次电话沟通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家属代其先支付翟某某部分赔偿款,剩余部分由李某某分三期付清。翟某某收到李某某家属赔偿款后出具谅解书对李某某予以谅解。3月18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嫌疑人李某某不批准逮捕。
  日前,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召开听证会,并邀请双方当事人参加。会上,翟某某表示李某某已经将赔偿款全部付清,请求检察机关对李某某从轻处罚。检察官认为李某某有自首情节且取得翟某某谅解,拟对李某某作不起诉处理。人民监督员表示本案具有偶然性,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同日该院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没有检察官多次耐心地劝解,我们两个不可能和好,也不可能同送锦旗。”听证会结束,李某某和翟某某一起向检察官送上写着“倾力为民办实事情法并济解民忧”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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