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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倾情关爱暖人心 司法救助渡难关
  本报讯(通讯员 杨义霞 李巧凝 田林园)每一个未成年人都应在法治的阳光下享有温暖与关爱。9岁的小芳(化名)、7岁的小舟(化名)终于翻开了成长的新一页,开始了崭新的生活。近日,在湄潭县委政法委、湄潭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努力下,2万元司法救助金已汇入未成年人小芳、小舟的指定监护人银行账户中,与相关部门制定的多元救助方案也得到落实。
  据悉,2024年4月,湄潭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将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小芳、小舟需要救助的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该救助线索后,控告申诉部门立即邀请办案检察官、县妇联负责人一起到小芳、小舟家中、就读的学校开展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未成年人小芳、小舟因家庭变故,生活陷入困境,其父亲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死亡,母亲被判刑,祖父、祖母、外祖父都已过世,外祖母年事已高无力抚养小芳、小舟。湄潭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小芳、小舟符合司法救助相关规定,遂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她们申请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可是,小芳、小舟以后的生活谁来照顾?基本生活怎么保障?面对这些问题,湄潭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属地镇政府、村委会充分评估后,为两个孩子指定了具备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的堂姐作为临时监护人。检察院还与妇联、教育部门等联合对小芳、小舟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她们走出心理阴影,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为了给小芳、小舟更多元化、全方位的关怀,湄潭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协调县民政局,将小芳、小舟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保障范围,每月向她们发放生活保障金。另一方面协调小芳、小舟就读的学校,将她们纳入困难学生帮扶范围,免除了她们的学杂费、食宿费,并为她们申领了困难学生资助金,同时学校还指定了教师“一对一”帮扶她们学习,确保她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真的太感谢你们对这两个孩子的关心和帮助,她们的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现在都有了保障。最近学校组织考试,两个孩子的成绩也非常不错。”近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对小芳、小舟进行回访时,其临时指定监护人堂姐激动地说道。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下一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能动履职、融合履职,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方位、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孩子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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