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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检察院 公益诉讼守护美丽幸福河湖
整改前进行现场调研。

  本报讯(通讯员 安仕杰 朱宇)今年6月,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凤冈县龙潭河干流凤岭街道任石路与326国道交汇处河道岸线范围内存在大量渣土碎石,多年来未得到有效处置,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采取行动,对现场进行勘察和拍照取证,并积极开展调查,确定乱倒垃圾的责任主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通过前期调查,与凤冈县水务局、凤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凤岭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再次到现场进行调研评估。经立案调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强化河湖自然岸线保护,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河长制落实落地,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各司其职,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该河道区域内的建筑垃圾已清除完毕,下一步将对该河段进行补植复绿等措施。同时,相关部门加强了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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