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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法——
做实做优“控申为民”
  ■ 通讯员 夏波 李巧凝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秉持“如我在诉”的精神,立足控告申诉检察职能,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来访当“家事”,针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探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法,用心、用情打造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暖民控申”。
  控告申诉+公开听证 化解群众“心疙瘩”
  接访群众工作,难就难在让群众满意诚服、高兴回归,不再累访。
  近日,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苏某甲家门口召开……
  苏某甲,男,70岁,因其子苏某乙务工死亡未得到赔偿款,多次到当地政府及信访等部门上访无果,便向湄潭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希望检察机关监督人民法院执行帮助其领到赔偿款。湄潭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经开展调查,了解到湄潭县人民法院经财产调查,其儿子生前务工的公司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湄潭县人民法院也对该公司法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让苏某甲听得懂、弄明白检察机关不予监督的理由,该院控申团队干警考虑到苏某甲年纪较大、身体残疾等因素,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邀请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熟悉了解苏某甲家庭情况的两名村委会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将听证地点“搬”到苏某甲所在村委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听证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地解释了湄潭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对其申请事项不予监督的理由。苏某甲表示,没想到检察机关会主动上门对他的申请事项进行答复,并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主动息访。
  该院控申团队坚持用法、用心、用情安抚接访群众情绪,妥善化解纠纷矛盾,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做实每一个来信来访案件。对不予受理的信访案件,不是“一回了之”,而是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让信访人心悦诚服,并摸索总结出“一查二访三听”工作方法: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围绕信访诉求深入展开调查,掌握诉求的症结、原因;对信访人及家庭成员、所住村居开展走访,深入了解信访人的家庭、生活、文化、经历等情况;组织开展公开听证会,邀请有经验、有方法的听证员参加,充分运用法、理、情,强化释法说理,切实有效解决信访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发挥检察听证推进诉源治理的最大效能。
  控告申诉+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情”
  化解信访事项,需要火热心肠和将心比心、感同身受。
  湄潭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变群众“上门求助”为检察“上门救助”,坚持应救尽救、重点关怀,用情“助”到心坎里,把群众当亲人,做有司法温度的检察人。
  转变工作理念,主动寻找案件线索。该院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广泛宣传司法救助政策以拓宽线索来源。该院通过在控申接待窗口摆放宣传资料,在“赶集日”由院领导带队开展“上门式”宣讲,在镇村设置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律咨询室,将更多检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期间,该院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形成“控申+未检+刑检+民行”内部协作机制,建立司法救助案件信息线索台账,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和办理,提高司法救助精准度。2023年以来,该院接收内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成案率达100%;将司法救助贯穿办案全过程,司法救助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刑事被害人,对符合条件的民事侵权受害人也开展积极救助,做优做实司法救助这项民生工作。
  同时,该院与当地民政、妇联、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打破司法救助信息壁垒,各职能部门明确专门联络员,分类建立司法救助线索台账,实现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共享。2023年以来,该院共对34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6.7万元。
  控告申诉+融合履职 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湄潭县人民检察院致力于控申检察业务与“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健全工作机制,不止步于化解矛盾纠纷,而是努力把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消除,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前瞻预防、前端化解、前期处置上。
  部门联合接访,用力促进案结事了。该院进一步树立全院一盘棋意识,探索建立“控申+业务”联合接访制度,加强部门内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接访工作方式和质量,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对办案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评估预警,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预案,控申部门跟进接访,减少接访环节,促进案结事了。
  强化内外沟通协作配合。与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对外加强与湄潭县人民法院、妇联、人社、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的联系,畅通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救助渠道,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在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等案件中,帮助特殊群体解决诉讼能力偏弱的问题,着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溯源治理和诉源治理,达到“前端末端一起抓、已病未病同步治”目的,助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2023年以来,该院办理支持起诉帮助64名群众实现民事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该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以案件办理为契机,深挖案件成因,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溯源而治,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同时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回访,2023年以来,该院共制发检察建议112件,并实现监督回访100%。着力提升检察建议的实效性,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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