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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孩子起纷争 法官调解护亲情
福泉市人民法院陆坪人民法庭庭长刘晓勤。
  
  ■记者 罗翔
  “这是我办过的最不忍心面对的案件,当时看到这个小朋友,我只想好好的抱一抱他……”福泉市人民法院陆坪人民法庭庭长刘晓勤回忆自己在办理一起关于探视权执行案件时,第一次见到当事人小孩的情形。
  “法律规定清清楚楚,为啥我要见亲生孩子就这么难?我已经一年没见到孩子了,我实在没有办法,你能了解母亲思念孩子的那种痛苦吗?”申请人杨某满腹委屈地向刘晓勤诉说。
  “案件执行内容较为特殊,我们会拿出最佳方案,竭尽全力让你的愿望早日实现。”刘晓勤耐心地开解。
  这是刘晓勤办理过的一起关于探视权执行案件。龙某和杨某婚后生育了小龙,因感情破裂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了关于孩子抚养和探望的协议,小龙随父亲生活,母亲杨某每月可探视两次,但因离婚时双方矛盾重重,龙某不愿意再和杨某发生任何接触。小龙父亲不仅把杨某电话拉黑、微信拉黑,还放话不准杨某进家门,不准看孩子。
  杨某念子心切,多次尝试找中间人斡旋,要求探望儿子均被拒绝,迫于无奈,遂向福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便能顺利探望孩子。
  考虑到执行探视权案件的复杂和特殊,刘晓勤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是对案件及其家庭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考虑到该案涉及人身执行且小龙年纪尚小,龙某和杨某均在外省打工,现小龙随爷爷奶奶生活等特殊情况,刘晓勤决定到小龙所在幼儿园进行走访,向老师了解小龙在学校的情况,希望园方多给小龙关心,在家校群多发送孩子在校视频,让其父母能掌握小龙在校情况。
  其次,分别与孩子的父母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杨某的探视意愿,并跟小龙的父亲进一步电话沟通,告知其小龙的成长离不开父亲的关心,同时也离不开母亲的关爱,希望双方多为孩子着想,共同减少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正确处理探望事宜,如若依旧强行拒绝孩子母亲杨某的探视要求,将会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在情和法交融下,小龙父亲终于放下成见,同意配合小龙母亲行使探望权,并主动为在家的爷爷奶奶购买了智能手机,方便杨某与小龙视频。
  为了这短暂的相聚,刘晓勤联络当事人数次,释法析理,终使申请人杨某与孩子再续亲情。
  “小龙,你跟妈妈讲,在家会听爷爷奶奶的话,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你会想妈妈的。”
  “妈妈,我好想你!我会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刘晓勤抱着小龙,引导他和他母亲对话。小龙看着久未见面的母亲也露出了天真灿烂的笑容。
  “嬢嬢,下回你还带我妈妈来哈!今天能见到妈妈太开心了。”临走时,小龙牵着刘晓勤的手,满怀期待地说。
  “刘法官,特别感谢你,我已经一年多没有看到我崽了,这一年,他爸爸断绝了我所有的联系方式,我在外省,又没得办法,每天想崽都要想疯了。现在他爷爷也用了智能手机,娃娃每天晚上都和我见一面,我看他笑容都多了很多,话也变多了。”一周后,申请执行人杨某给刘晓勤发了这条信息。
  此时,千言万语在刘晓勤心中化成一句话:“愿你幸福长大,孩子。幸福的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父母离婚必然对未成年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作为法官,我们目前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这个事情对孩子的伤害,我希望孩子眼里依然有光,心里依然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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