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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通行引纠纷 上门调解促和谐
  ■通讯员 陈英 记者 罗翔
  俗话说,“得好乡邻胜过亲”,如果既是邻居又是亲戚,岂不是“亲上加亲”?然而,贵定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中,主人公却是一对积怨颇深的甥舅邻里,因为一条路,双方不愿让步,如何打通“堵心路”、修复亲情关系,成了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难题。
  原告与被告系外甥与舅舅的关系,2014年,原告金某某到被告罗某某家附近修建房屋居住,从此,是甥舅亦是邻居。经被告同意,原告将被告家门口的自留地进行平整后整理出一条路用于车辆通行,也是通往原告家的唯一通车道路。之后原告对该自留地及延伸至家的路段进行硬化。2017年,原被告双方因其他家庭事宜产生矛盾,被告遂在该道路上堆放石头堵塞,致原告无法正常通行。经村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处理未果后,原告向贵定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通往原告房屋道路上其堆放的石块全部清除。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清除石块,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系亲戚关系且毗邻而居,为避免矛盾升级,维护良好的关系,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希望其能自行排除妨碍。2024年1月31日,执行法官到案涉争议地责令被执行人进行清理,被执行人同意并在执行笔录进行签字。
  然而近日,贵定法院却接收到申请人反映,其认为对申请执行罗某某排除妨害清除石块的案件未执行完毕。
  为解双方当事人心结,6月18日,该院承办法官等一行4人前往双方当事人争议地,发现需排除妨碍的道路上确实还堆放有少许石块、泥土、烂木碴。
  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罗某某进行劝导并释明拒不清理完毕的后果,向双方深入剖析多起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真实执行案例,并指出双方既为近邻,又是亲戚,本应团结互助,互相礼让。“‘斗气伤身,健康是福’,两家人能住在一起本就不容易,因为一条路,把关系搞差了,伤了两家和气,又让寨邻看笑话,不值得。”承办法官劝解道。
  经过释法明理、教导感化,被执行人罗某某终于同意配合执行,双方关系得到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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