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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
扎实推进轻罪治理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通讯员 周青 彭丽娟
  近年来,随着犯罪结构的变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创新,在侦协办、速裁办案中心基础上,整合资源,成立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前移诉讼程序端口,实现轻罪案件侦、诉、审、调一体化,“五步工作法”系统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有力助推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五集中”搭建轻重分离“快车道”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选派三个年轻办案团队常驻“轻罪治理”中心,一比一配置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专门办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认罪认罚的轻罪案件,确保轻罪治理中心“建起来”“用起来”“强起来”。
  同时,该院对轻罪案件通过开展“集中听证、集中训诫、集中认罪认罚、集中起诉、集中适用速裁程序”,搭建“捕前过滤+诉前分流+集中办理+速裁程序+公益服务”五重协作模式,在确保程序公正和案件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形成快速高效的侦、诉、审机制。已在人民法院刑事速裁法庭集中审理并宣判163件,庭审平均用时10分钟,每案办案时长平均缩短20天以上,不断提升轻罪案件办理效率。
  “四坚持”形成长效履职“加速度”
  坚持端口前移,进行案件分流。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作用,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实现办案数据交换、共享,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进行初审介入,对属轻罪案件,径行分流到轻罪办案组集中办理。
  坚持每日介入,提升办案效率。该院轻罪办案组每日对分流案件进行审查,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罪认罚、矛盾化解的轻罪案件,建议适用非羁押措施,直接移送审查起诉,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坚持每周研判,化解矛盾纠纷。该院每周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将介入端口前移至案件初查阶段,对案件中矛盾纠纷按照时间长短、金额大小、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统筹,分策化解。
  坚持每月分析,开展类案分析。该院每月对多发频发的轻罪案件信息进行梳理、分析、研判,注重发现、研判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社会风险隐患,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检察意见,及时堵塞治理漏洞。
   “三规范”打好梯次治理“组合拳”
  规范“检察+N”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的前导、集成优势,主动引导、参与公安机关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对矛盾纠纷尤为突出的案件,邀请司法局进行检调对接,专业化调解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弥补被害人损失。对于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涉众、涉敏等矛盾纠纷线索,及时移送区委政法委综治中心研判共同介入。
  规范“不起诉+公益服务”制度。该院积极争取到区委政法委支持,整合公检法司各部门力量,建立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对不起诉的轻罪案件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型案件“量身定制”社会公益服务内容。如对涉及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的嫌疑人进行交通疏导、劝导服务。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的嫌疑人参与纠纷调解服务。涉及失火、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件的嫌疑人从事森林防火、巡河宣传等犯罪预防服务。
  规范“融合履职”质效。该院及时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快速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线索,由其制发检察意见书,确保“责罚相当”。今年以来,已移送行刑衔接相关案件109件,由行政检察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34件。同时,向公益诉讼条线移送轻罪案件线索10条,提起公益诉讼1件,并督促涉案人员补种树苗72705株、投放鱼苗81000余尾、认购“碳汇”约66吨。
  “两构建”画好协同治理“同心圆”
  构建“一体履职”制度体系。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制定《轻罪治理中心实施意见》《繁简分流工作办法》《速裁案件办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机制,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可操作、易上手的“工作指引”。同时,通过侦协办平台,梳理高发、频发的轻罪案件,建立“危险驾驶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快速办理机制,筑牢轻罪治理协同履职格局。
  构建“类案证据”标准指引。该院依托同堂培训、案件会商等方式,就个案、类案证据收集等问题与法院、公安机关及时沟通,统一轻罪案件治理认识,与公安机关制定并印发危险驾驶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故意伤害罪等证据收集指引17个。
  “一品牌”奏响轻罪治理“交响乐”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打造“枫行毕检·齐心轻护”七星关区轻罪治理品牌,通过“案发前预防、案发后调解,办案中认罪认罚、服刑后帮教帮扶”等职能延伸,抓前端、治未病,不断拓展轻罪治理新路径。
  同时,该院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作用,灵活运用公开听证、不起诉公开宣告、“现场庭审+普法教育”等方式,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模式,选取具有教育价值的轻罪案件进行释法说理,邀请电视台对轻罪案件办理过程进行拍摄记录,不断扩展宣传辐射面,充分释放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引导群众平时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预防轻罪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该院已开展线下宣传20余次,刊发轻罪案例5期,邀请电视台拍摄2次,进村入寨走访宣传2次,开展庭审+普法宣传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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