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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书
贵阳市工业矿业物资总公司 关岭泰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众立鑫贸易有限公司

  胡江:
  我已将我对你们债权的所有份额转让给孙晓贵,由其与施吓锋共同享有该债权,债权凭证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黔44号《民事判决书》、2022年3月30日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债权转移确认暨联合催收通知书》,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我、施吓锋、于2021年8月2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及《标的债权明细表》,债权本金共计人民币51487000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利息共计106639749.01元,其他费用342343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息合计158126749.01元。请在接到本通知后,将所欠的上述债务款的全部直接支付给上述债权受让人及施吓锋。
  本通知书另交给债权受让人数份。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专此通知并催款。
  通知人:王亮明2024年7月5日
  
  通 知
  刘佳归:
  你承包经营我司贵阳至务川班线贵AA9599号车,因你已构成违约行为,现特通知你,请你于2024年7月8日前到我司处理该车有关事宜,逾期不到,我司将对该车进行处置,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你全部承担。
  特此通知
  贵阳黔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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