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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搭讪趁机盗窃?检察院:批捕!
  本报讯(通讯员 彭金君)“谢谢检察官,我老父亲心结解了,终于吃得下饭了。”近日,两名女子来到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着“尽职尽责 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检察干警手中。
  两名女子口中的老父亲,即是年过九旬的被害人赵某某。2024年5月5日,赵某某在街上散步时,犯罪嫌疑人严某某上前搭讪,并顺势扶住赵某某称送其回家。赵某某想着自己年老行动不便,对方主动关心便放下戒备。回到家后,赵某某发现左手的金戒指不翼而飞。金戒指是女儿送给自己的,赵某某对这枚金戒指很有感情,从戴上那天就没摘下来过。如今金戒指丢了,赵某某怕被儿女责怪,一连几天都茶不思饭不想。
  赵某某的女儿发现父亲状态异常,多番追问下才得知事情的原委,便陪同赵某某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调取周边视频监控资料,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严某某并将其抓获归案,严某某到案后拒不承认扒窃的犯罪事实。
  承办检察官通过反复查看案发时的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严某某在搭讪前一直在观察赵某某,在搀扶时几次将赵某某的左手拉到背后,且左手有向裤包里放东西的动作。基于此,检察官及时联系侦查人员,提出排查案发前的天网监控视频,查清老人手上戒指在与严某某接触之前是否还在,排查严某某作案后在城区的活动轨迹,查清其是否存在扒窃后销赃的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取证意见,最终查到严某某和两名男子一起将金戒指以5111元卖到七星关区一家金店后分赃,销赃过程被店中监控拍下。经金店老板辨认,严某某出售的金戒指正是被害人赵某某被盗的戒指。面对铁证,严某某最终如实供述其扒窃的犯罪事实。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严某某以搀扶被害人为由进行搭讪,趁机将被害人手上佩戴的金戒指盗走,其行为涉嫌盗窃罪,遂依法决定对严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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