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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获刑4年
观山湖区法院对一起涉毒犯罪案件宣判
本报讯(通讯员 勾雪)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毒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3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出售的依托咪酯系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数次伙同王某某、陈某某(均另案处理)从他人手中低价购买依托咪酯共计200克,并向多人以350至800元每克不等的价格出售获利;2023年4月,被告人陈某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冰毒供吸毒人员柳某某吸食,获取毒资5000元,还引诱、教唆不知情的陈某某与柳某某一同吸食。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陈某的上述行为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贩卖毒品罪、教唆他人吸毒罪,应当数罪并罚。此外,在200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陈某曾多次因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被判处刑罚,系累犯和毒品再犯。法院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说法: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药品和毒品管制法规,多次因贩毒、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后,屡教不改,系累犯、再犯,应从重量刑。值得注意的是,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依托咪酯如今是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毒品,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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