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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法院:
以法之名 守护未成年人“向阳花开”
  ■ 记者 陈景雄 通讯员 汪旭
  “不管男生还是女生,都有可能遭遇性侵害。凡是让你觉得身体不舒服的身体接触都要警惕,无论对方是谁。”
  “性侵害犯罪多发生于熟人之间,因为我们常常对熟人缺乏警惕心。”
  “如果不幸真的发生,要及时告诉家长、老师和法治副校长。”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法官汪旭受聘为明温泉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近日,他来到该校为同学们带来一堂以“我健康、我快乐、我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课。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少年审判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希望工程”。
  近年来,乌当区人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法治副校长们走乡路、入校园、进社区,积极探索多种渠道的保护机制,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的“守望者”。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
  每逢开学季、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每一个与孩子们密切相关的时间节点,贵阳市乌当区校园里都少不了法治课的欢声笑语和受聘于各个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们忙碌的身影。
  5月28日,法治副校长陈琛走进贵阳行知科技职业学校,开展了“拒绝校园暴力”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宣讲中,陈琛从校园暴力的成因、应对,法律关系,并结合未成年人的实际案例,让学生更加直观的了解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正确分辨对错、考虑后果,不仅要避免成为“加害人”,也不能成为沉默的“受害人”。活动现场,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气氛活跃。
  5月27日,法治副校长万劲松到水田镇中心小学开展主题为“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专题法治讲座,水田中心小学师生共计40余人参加。
  5月24日,法治副校长蒋云潞来到贵阳市第五职业学校为该校学生进行了一场反电信诈骗的宣讲活动。课堂采用问答模式方式,从防范电信诈骗的手法、遭遇诈骗后的应对措施以及案例普法等方面为学生答疑解惑……
  近年来,乌当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以案释法,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截至目前,全区选优配强12名干警组成法治副校长团队,在乌当辖区12所中小学及职业教育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主动对接学校法治教育需求,让每一颗幼苗都能精准收到“法治大礼包”。
  社会协同保护面不断拓宽
  “我错了,很后悔。”
  日前,乌当区人民法院组织同学们走进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随着沉重的铁门缓缓打开,同学们从喧哗中一下子安静下来。
  管教民警带领同学们走进监区,参观罪犯队列训练、监所技能培训中心、罪犯监舍等场景,聆听主题宣讲及罪犯现身说法,沉浸式地体验了不一样的法治教育。
  近年来,乌当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实施“一校多对接”工作模式,畅通“院-校”联络及保障机制,积极发挥持续以团队“聚合”效应,带来普法宣传“裂变”效应,以动静结合多形式、线上线下“双引擎”,推动普法宣传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
  同时,聚焦热点话题,结合区域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反映出的法律盲区,主动授课,以案普法。以学生们的兴趣和实际需要为导向,开展“1对1”订单式普法,制作防拐防骗防性侵、防溺水、拒绝校园欺凌等专题课件,通过情景模拟、主题班队会、法律知识竞赛、留守未成年人谈心等方式,多方位增强普法精准性,实现“学校点单+法官讲课”。
  抓前端、治未病。乌当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进落实诉源治理工作,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基层、立足法治,及时化解、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
  2022年以来,乌当区人民法院组建的法治副校长团队深入乌当辖区各个镇街,组织了上百次法律宣传活动,线下受众人数4000余人,有效提升了群众“护未”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探索“1234”全程式呵护
  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也是“国事”。近年来,乌当区人民法院结合辖区家庭教育工作实际,探索“1234”全程式呵护模式。
  成立1个站点。建立乌当区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针对进入诉前调解涉未成年人案件,主动调查家庭情况、生活状况、未成年人成长现状等,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对有必要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当事人及时进行教育指导,把好司法程序中家庭教育指导“第一关”。
  配备“2名专员”。立案庭庭长具体负责统筹诉源治理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1名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与调解工作的员额法官参与诉前调解案件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1名调解员配合协助并开展定期回访,及时反馈家庭教育指导效果。
  完善“3类衔接”。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根本目标,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执行案件过程中,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需要,秉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的理念,在审判执行案件中全方位护“未”。
  贯通“4大环节”。在法治宣传、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各环节中贯穿教育和保护相结合的理念,通过释法说理、法庭教育、现场辅导以及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
  近日,该院受理某离婚纠纷案,父母双方经调解和平分手后,该院为劝导该离婚父母重视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首次向离异家庭发出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自2022年以来,乌当区人民法院已在171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对171名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监护令1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6次,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1份,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推动未成年人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讲情怀、有温度的司法事业。据介绍,乌当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这项品牌工作,创新宣传形式,突出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向阳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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