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世界环境日增殖放流活动。 ■记者 龙立琼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南岸一级支流,流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四市十三县,流域生物资源丰富、自然景观优美、历史文化厚重,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绿色屏障,是名副其实的“生态河”“美景河”“英雄河”“美酒河”。担起包括赤水河流域在内的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之责,是云贵川三省四地人民法院的共同使命。
2020年8月25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域内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整体水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贵州省遵义市、毕节市、云南省昭通市、四川省泸州市四家中级法院签订了《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坚持“一条赤水河、各方共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预防为主、修复优先”原则,立足工作实际,提出10大方面20条具体协作事项,致力于构建赤水河流域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三年来,沿线中基层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合力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逐步走深走实,相关任务逐步逐件落地,为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 赤水河沿线中基层法院高度重视赤水河流域环境司法专门机构建设。在赤水河源头,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成立了赤水河源头环境保护法庭,并在“赤水河源头第一村”设立巡回审判点;在赤水河中段的贵州毕节地区,设立七星关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黔西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集中管辖沿河七星关区、大方县、金沙县的环境资源案件;赤水河中下游是以四渡赤水为代表的红色资源富集区、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在右岸遵义境内先后设立仁怀市人民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习水县人民法院习酒环境保护法庭、赤水市人民法院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法庭,在左岸泸州境内,设立古蔺县人民法院茅溪旅游环保法庭,合江县人民法院、叙永县人民法院采取合署办案模式。赤水河畔的各个环保法庭串珠成链,不断织密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之网。
2020年起至今年4月止,沿线中基层法院依法审结涉赤水河流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25件。其中,刑事案件638件、民事案件257件、行政案件426件(均含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4件。其中,一案入选2021年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暨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 赤水河从源头到河尾全流域均是国家设立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沿线中基层法院高度重视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并在各个环节贯彻落实保护原则。
在案件审理方面,沿线中基层法院加大对重点案件的巡回审判及现场普法力度。在办理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案件中,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常态化适用“补种树木”“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巡回值守”等恢复性、替代性裁决方式,督促责任人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力争实现“审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生态效果,让违法者变身修复者、管护人。截至今年4月底,三省四地中基层法院在赤水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共计增殖放流各类鱼苗360.96万余尾、补植复绿1753.85余亩,有效增补赤水河流域水生物种特别是胭脂鱼、中华倒刺鲃、长鳍吻鮈、岩原鲤等珍稀特有鱼类种群数量,有力恢复沿河珍稀濒危动植物原生生境及关键栖息地受损林木植被环境。
在司法品牌培树方面,赤水市人民法院、合江县人民法院坚持在每年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同组织开展跨省跨部门的增殖放流活动,常态化联合开展长江十年禁渔行动,“同饮一江水,共护赤水河”已经成为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跨省司法协作品牌。
在司法保护基地建设方面,沿线中基层法院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和实质化运行。2021年9月17日,贵州、四川三级法院在赤水市共同设立了长江上游首个跨省司法协作基地暨赤水河流域司法协作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去年5月,基地37亩3620株黄花梨、3亩280株李子结出硕果,昔日“旧伤疤”今变“花果山”,基地已逐步成为人民法院展示生态修复司法成果,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此外,镇雄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多部门在赤水河上游河段设置增殖放流点,共建“赤水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基地”,仁怀市人民法院则与当地行政机关、检察机关联合设立茅台安龙场增殖放流基地,“一点、两基地”为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切实加大赤水河水生生物及重点区域植被保护力度提供了司法场所;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赤水市人民法院联合检察机关在赤水河流域一级生态调节区、二级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设立森林碳汇司法观测基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联合打造“生态复绿公益林”,旨在共同将受损补植林区整体纳入审判执行监督体系,长期跟踪、动态观测,确保生态修复落实落地。
在机制创新方面,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当地检察、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衔接办法》,“司法+行政”协同发力,助力做好“河长制”“林长制”及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古蔺县人民法院针对古蔺、仁怀两地猕猴保护现状,与辖区党委政府、行政机关联席座谈,共同出台《古蔺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形成野生动物保护与致害生态补偿救济的创新司法机制;赤水市人民法院联手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挂牌成立全国首个“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司法保护与科学研究中心”,推动流域珍稀特有鱼类保护从后端增殖放流向前端科学繁育深度转型,为保护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物种和关键生境贡献司法科研力量。
持续深化流域司法协作 在赤水河流域的司法保护上,沿线中基层法院各有侧重,或紧盯重点产业绿色发展,或关注环资审判专业联动,或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强强联手,出台一系列司法协作意见,开展一系列司法合作。
2021年6月,贵州仁怀、赤水、习水、云南镇雄、四川合江、古蔺六地基层法院签订《长江上游酱香型白酒产业带特殊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意见》,形成司法共识,合力保障国家千亿产值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与产业绿色发展,助力“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互通。2023年5月、6月,习水县人民法院先后发出《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的全省首份涉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禁止令,拒止赤水河污染于萌芽,力促企业合规生产经营;与行政机关联合设立“红缨子糯高粱(贵州习水)司法保护基地”,强化对酱香白酒特需原材料红缨高粱种植园地及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力度。同年11月,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建立太极古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发出首份《古茶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着力打造“生态司法+古茶树保护”绿色名片。
三年来,三省四地中院先后在仁怀、赤水、播州、重庆召开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加强环资审判专业联动,互通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共议司法协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共同在重庆大学组织开展首次环资审判跨省同堂培训,不断提升环资审判队伍专业素质。去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合江县人民法院与赤水市人民法院、江津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一江法庭”协作机制》,积极推动构建流域内人民法庭边际司法协作模式,组织召开两届跨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法官(扩大)会及大调研司法课题选题会,共商跨省司法协作事项,共议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共育环资审判业务成果。
加强跨省法检协同联动。去年7月,古蔺县人民法院、仁怀市人民法院与两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工作的意见》,建立“2+2”法检协同机制。依托协作机制,今年3月,古蔺县人民法院、仁怀市人民法院相互委托执行各自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附民公益诉讼、破坏森林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的生态修复事项,两地检察机关现场监督。这是赤水河流域环境司法跨省协作机制设立以来,川黔两地法院跨区域联合办理的首批环资审判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