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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凌娜)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5月27日,贵定县人民法院昌明人民法庭到昌明镇古城村村委会以“巡回法庭”形式,公开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该案在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完毕。
  2023年2月,代某雇吴某为其提供劳务,双方结算后被告代某尚欠吴某4965元劳务款未支付,吴某通过各种方式催要无果,遂诉至贵定县人民法院昌明人民法庭。庭审中,承办法官遵照自愿合法原则,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由被告代某支付劳务费4965元及500元资金占用费,并当场履行协议内容,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就近向旁听的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强化群众的守法意识,提升其采取法律途径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昌明人民法庭坚持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一手抓“末端”办理案件,一手抓“前端”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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