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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检察院帮助14名工人追回劳动报酬
  本报讯(通讯员 李少祥 杨莉)“非常感谢检察官以及民警们,帮我们取得了应得的劳动报酬……”5月20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此前讨薪的工人进行回访,她感动地对检察官说道。
  据了解,2021年6月,周某某注册成立“黔西市某某服装有限公司”,并雇佣罗某某等14人在其公司务工。因经营不善,该公司于2022年年初关门,法人代表周某某拖欠14名工人3个月的工资共55883元。
  2022年11月30日,罗某某等14人到黔西市人社局投诉黔西市某某服装有限公司,要求解决欠薪一事无果后,该案被移送黔西市公安机关立案。然而,公安机关多次联系周某某配合调查,周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周某某被列入网上追逃名单。
  2023年12月20日,周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后被黔西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3年12月26日将周某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请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审查逮捕期间,检察机关在提讯周某某时向其释法说理,督促其返还拖欠工人的工资。
  周某某被批捕后,其家属就及时为其代偿还所拖欠全部工人工资,并取得14名工人谅解。2024年2月2日,黔西市公安局将周某某移送审查起诉,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某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周某某取保候审。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黔西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值班律师、办案人员等参加拟对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公开听证会,依法听取被害人意见,与会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在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情节后,2024年2月28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该案办理中,黔西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周某某被提请逮捕到审查起诉的2个月左右时间里,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督促周某某主动支付拖欠工资,帮助14名工人拿到了劳动报酬,不仅向社会彰显了司法公正,使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不良风气得到有效肃正,还助力化解了社会矛盾,对稳定社会秩序,增强群众获得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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