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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法院:法庭“搬”进村 修复邻里情
  本报讯(通讯员 宋丽 杨胜涛)“现在,当着法官的面,我们马上把这堵围墙拆了……”被告吴某及其族人说着便自带工具拆除了修建在原告张某房屋旁的围墙。
  近日,施秉县人民法院双井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见证下,当事人双方当场拆除了引发纠纷的围墙,恢复了通行,两家关系也得以缓和。
  原告张某与被告吴某系寨邻。今年2月初,被告吴某紧挨着原告张某家的房屋修建了一堵围墙,影响了张某的日常通行。张某多次以该围墙妨碍其通行为由向村委会及镇政府反映,但都调解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鉴于双方当事人地处偏远以及当地排除妨害、相邻纠纷易发,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村委会。庭审中,被告吴某提出围墙是与族人共同修建,不应由其一人承担责任,要求追加共同修建围墙的人为被告。法官在核实情况后,发现确实遗漏了部分当事人,遂决定休庭并追加被告。
  为一次性解决纠纷,法官组织张某、吴某以及参与修建围墙的另外九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并围绕邻里关系、法理、情理及现实利益等多方面进行耐心调解。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张某不得占用房屋旁边空地,被告吴某及其族人拆除围墙。
  为尽快恢复通行并彻底化解两家矛盾,法官在当事人和解后立即督促双方履行协议。在法官的见证下,阻碍张某家通行的围墙被拆除,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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