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
德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挪用资金案
  本报讯(通讯员 安旭)5月16日,德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挪用资金案,邀请了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4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23日,被告人赵某强等人在德江县成立德江县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5日赵某强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7月,因该公司财务人员杨某霞请产假,将财务工作交由赵某强一并管理。被告人赵某强在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在长征村镇银行对公账户资金127万元转入个人账户,挪为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强在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在长征村镇银行对公账户资金127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公账私用),挪为个人使用和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赵某强当庭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结束后,旁听人员表示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不仅是一次深刻警示和教育,也是德江县人民法院在推进清廉法院创建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