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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GOIP设备帮助实施诈骗 被告人获刑二年六个月
  本报讯(通讯员 吴燕凤)近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我就是和他们说叫他们帮忙去给我开房,到时候我会按每天给每人200元的报酬。”刚学会“架设备”,便开启“致富路”的张某某,口袋的钱还没捂热就被警察找上门。
  据张某某交代,张某某在“事密达”APP认识上游电信网络诈骗人员,根据上家要求,每架一套通讯设备需要使用两台手机、一张手机卡和一条音频线,按照上家的指示在一台插有电话卡的手机中下载好“插卡端软件”,又在另外一台手机上下载“语音端软件”,后使用音频线将两台手机连接起来,这样一台通讯设备就可以被诈骗分子远程操控用于拨打网络诈骗电话实施犯罪。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2日期间,张某某邀约牟某某、刘某、徐某某、蒲某某(四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分别在剑河县某酒店、天柱县某酒店办理入住,利用房间内的座机安装GOIP语音网关设备帮助上游人员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后上游人员利用该设备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张某某从中非法获利35788元。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后,天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我非常后悔,当时贪图‘高薪’想通过非法手段赚钱,却触碰法律红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以后我也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判决后,张某某表示认罪服法。
  当今诈骗手段层出不尽,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凡是遇到自称是公检法人员、客服、网络贷款等来历不明的电话,应当向对方核实身份,做到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未知链接不点击,转账汇款多核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警惕诈骗套路,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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