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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电动三轮车电机转卖获利 两男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通讯员 罗金梅)近日,三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潘某管、潘某通犯盗窃罪一案。
  据悉,2022年12月以来,被告人潘某管、潘某通兄弟两人经密谋,驾驶小轿车流窜至多县,通过潘某通负责拆卸电机、潘某管负责望风的方式,盗窃停放在公路边的电动三轮车电机。两名被告人将盗窃所得的19台电机低价卖给街边回收物品的商贩,违法所得共1500元。经三穗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的19台电机价值为13090元。
  经三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管、潘某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流窜多地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潘某管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决被告人潘某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劳而获可能会一时轻易地获得钱财,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侵犯了他人财产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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