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
当事人被堵路上 法官“线上”开庭调解
  本报讯(记者 贾华)“法官,我被堵在路上了,远程能调解不?”近日,金沙县人民法院禹谟人民法庭受邀与化觉镇综治中心共同化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及时将5300元货款履行完毕。
  2021年11月,被告林某向原告某家具设计公司订购了一张价值11000元的烤漆指挥台,双方就制作细节协商一致后,林某支付了定金5000元,并约定货到后再支付尾款。后公司按约交货,林某却未支付尾款,公司便将其诉至法院。
  禹谟人民法庭承办法官立案审查时,发现该案案情简单,涉及金额不大,便将案件转送至被告住所地化觉镇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法官走访综治中心了解纠纷化解情况时获知,该案案涉金额虽小,但双方争议较大、情绪激动,林某认为公司制作的烤漆台尺寸不符,公司又认为被告在后续收款中拉黑工作人员微信的行为恶劣,希望法官能参与调解。
  法官当即与调解员商量,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向当事人打电话调解。与林某电话联系时,林某表示自己开车被堵在路上了,无法立即参与现场调解,询问是否可以通过线上调解?
  随后,法官便与调解员指导双方当事人使用手机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经法官和调解员耐心地沟通协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林某立即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货款5300元。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